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第五節 現金流量表
一、現金流量表概述
(一)現金流量表概念
(二)現金流量的分類
1.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經營活動是指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
2.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二、現金流量表的內容和結構
三、現金流量表的填列方法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各項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目
(1)內容
①本期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本期收到的現金
②本期收回應收賬款本期收到的現金
③本期收回應收票據本期收到的現金
②和③也合稱:前期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含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本期收到的現金
④本期預收的商品款和勞務款等
⑤本期收回前期核銷的壞賬損失
⑥本期發生銷貨退回而支付的現金(從本項目中扣除)
注意:
第一,本項目包括收到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第二,銷售材料、代銷業務收到的現金也在本項目反映。
(2)計算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營業收入+本期發生的增值稅銷項稅額+應收賬款(期初余額-期末余額)+應收票據(期初余額-期
末余額)+預收款項項目(期末余額-期初余額)±其他特殊調整業務。
注意:上述計算式子中的應收款項都應是未扣除壞賬準備的賬面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