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稅的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
凡是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均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在我國境內是指實際稅收行政管理的區域是我國。具體情況為:
(1)所提供的勞務發生在境內;
(2)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貨物出境;
(3)在境內組織旅客出境旅游;
(4)所轉讓的無形資產在境內使用;
(5)所銷售的不動產在境內;
(6)境內保險機構提供的保險業務,不包括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業務;
(7)境外保險機構以在境內的物品為標的提供的保險勞務。
下列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1)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以受托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
(2)建筑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
(3)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而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其應納稅款以代理者為扣繳義務人;沒有代理者的,以受讓者或者購買者為扣繳義務人。
(4)單位或者個人進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應納稅款以售票者為扣繳義務人。
(5)演出經紀人為個人的,其辦理演出業務的應納稅款以售票者為扣繳義務人。
(6)分保險業務,以初保人為扣繳義務人。
(7)個人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等無形資產的,其應納稅款以受讓者為扣繳義務人。
2.營業稅的稅目與稅率
營業稅的9個稅目及其稅率分別為:
(1)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稅率為3%
(2)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
(3)金融保險業的稅率,由8%逐年遞減至5%
(4)娛樂業,稅率為20%
3.營業稅的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營業稅以納稅人的營業額為計稅依據,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營業額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4.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的計算營業稅以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天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額為計稅依據。營業額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基金、集資款、手續費、代收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價外費用均應依法并入營業額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營業額*稅率
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目應稅行為的,應當分別核算,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5.熟悉營業稅的稅收優惠
6.了解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納稅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