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王某在甲研究所長期從事飲水處理技術及其設備的研制工作。2000年7月,王某利用研究所有關圖紙、資料,獨自設計了一種飲水凈化機。2001年10月,王某辭職到乙礦泉設備廠工作,同年11月乙礦泉設備廠利用王某帶來的技術試制成功該飲水設備,并少量投度生產。2002年6月,甲研究所就“礦泉水制造方法及其裝置”向專利局申請專利,專利局認定專申請人是甲研究所,對此,王某和乙廠提出異議。
78、專利局認定專利申請人是甲研究所而不是王某和乙廠的理由是()
A、王某和發(fā)明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
B、王某完成發(fā)明主要利用了甲研究所的物質技術條件
C、乙廠研制的該產品是王某調動工作后一年內作出的,所以不能獲得專利申請權
D、王某與甲研究所就專利申請權沒有達成協(xié)議
79、甲研究所獲得專利權后,王某作為設計人()
A、有權要求甲研究所給予獎勵
B、有權在專利產品上標明自己的名字
C、在專利實施后可以從甲研究所獲得合報酬
D、有權無償實施專利
80、甲研究所獲得專利后,乙廠()。
A、有權批量生產專利產品
B、有權少量生產專利產品
C、可以在甲研究所許可后生產專利產品
D、可以無償實施專利
81、如果甲研究所獲得專利后,一直未實施,也不許可其他企業(yè)實施,乙廠可向專利局申請(),生產該專利產品。
A、公共利益強制許可 B、依存專利強制許可
C、合理條件強制許可 D、國家利益強制許可
(六)
甲公司準備與乙公司、丙公司共同投資一家生產汽車配件的有限責任公司——丁公司。三家公司經過商量,約定由甲公司、乙公司各出資20萬元人民幣,丙公司以其專有技術折價出資10萬元作為出資。合同簽訂后,甲、乙兩家公司于2001年2月3日分別將20萬無劃入籌建公司的專用賬戶。2001年4月6日登記成立了丁公司。注冊資本為200萬元。2001年5月7日,甲公司、乙公司各從丁公司賬戶中取出10萬元。
請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問題:
82、關于丁公司注冊資本的問題,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公司登記機關應責令丁公司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B、為丁公司驗資源共享的機構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C、丁公司應承擔虛假出資的責任
D、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應承擔虛假出資的法律責任
83、丁公司允許甲公司、乙公司各劃走10萬元,關于該行為的說法正確的是()
A、合法,甲公司、乙公司有權在出資范圍內劃走一部分資金
B、合法,因為丁公司有權決定減少注冊資本
C、不合法,因為這是抽逃出資的行為
D、不合法,因為沒有經過公司登記機關批準
84、現(xiàn)丁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支付損害賠償和繳納罰款,應()
A、先承擔損害賠償,后繳納罰款
B、先繳納罰款,后承擔損害賠償
C、按比例分配來源:
D、罰款在先,先交罰款;損害在先,先賠損害
85、假定丙公司擬將自己的股份轉讓給第三人,則()
A、必須經甲公司或乙公司同意
B、在同等腰三角形條件下,甲公司、乙公司有優(yōu)先購買權
C、在同等腰三角形條件下,丁公司有優(yōu)先購買權
D、無須經甲公司、乙公司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