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第二章設備工程監理制度
第一節設備工程監理制度的管理體制、機構及職責
第二節設備工程監理人員及其管理
第三節設備工程監理單位及其管理
綱要求
掌握:設備工程監理的管理機構及職責,設備工程監理人員組成及基本要求,設備工程監理單位及基本要求,設備工程監理單位的資格劃分和資格管理要求。
熟悉:設備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素質要求,設備工程監理單位的權利和義務,設備工程監理單位資格管理的審批程序。
內容講解
第二章設備工程監理制度
第一節設備工程監理制度的管理體制、機構及職責
一、設備工程監理管理體制【掌握】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簡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負責推進設備工程監理工作的發展;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制定相關法規和制度,并實施行政監督;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設備工程監理活動的管理;
國家人事部門會同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建立注冊設備監理師制度;
根據委托,全國設備工程監理行業自律組織(中國設備監理協會)負責貫徹落實相關的法規、政策,并對設備工程監理的有關工作進行管理。
【例題】( )負責建立注冊設備監理師制度。
A.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
B.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C.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
D.國家人事部門會同國家質檢總局
答案:D
二、主要職責【掌握】
1.國家發展和改革部門的職責
⑴組織制定設備工程監理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實施行政監督;
⑵委托有關行業自律組織對設備工程監理單位資格和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進行管理;
⑶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共同核準,頒發《設備工程監理單位資格證書》;
⑷對所發證書的單位和人員進行監督、復審,提出有關證書的延續、變更和暫停、吊銷的意見。
2.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主要職責
⑴具體負責設備工程監理活動的管理,并組織實施;
⑵組織制定并發布《設備工程監理單位資格管理辦法》,發布前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部門審閱;
⑶組織起草并與人事部共同發布《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發布前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閱;
⑷制定并發布與設備工程監理管理工作有關的規章;
⑸作為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籌建設備工程監理行業自律組織;
⑹對設備工程監理單位資格和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進行管理;
⑺會同人事部組織實施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的認定工作;
⑻會同國家人事部門,頒發《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
⑼對取得《設備工程監理單位資格證書》的單位和取得《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個人進行監督和年度審查,提出有關證書的延續、變更和暫停、吊銷的意見;
⑽對注冊設備監理師注冊后執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將有關情況向國家人事部門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