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二)、監理工程師責任風險的具體對策
l,嚴格履行合同
2.提高專業技能
3.提高管理水平
監理單位必須結合實際,明確質量方針,制定行之有效的內部約束機制,尤其是在監理責任的承擔方面,更需要一個明確的界定。例如,對于監理工程師在工作中的行為過錯造成的損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監理工程師是代表監理單位進行工作的,監理工程師和業主之間并無任何的工作合同關系,監理單位和業主之間才是相互的責任主體。因此,該類的責任首先應該由監理單位面對業主承擔。監理單位的監理義務最終是落實到監理工程師身上的,其損失實際上是由具體的監理工程師造成的,監理單位對業主雖然要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但在監理單位內部,總監、監理機構其他成員應該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同樣應該界定明確,落實到位。這對于提高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責任心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相關的管理制約機制,才能真正將這方面的風險置于控制之下。
4.加強職業道德約束
5.完善法律體系()
6.推行職業責任保險
監理工程師對自身因工作的疏忽或過失造成合同對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損失而承擔賠償的職業責任進行投保,一旦由于職業責任導致了業主或其他第三方的損失,其賠償由保險公司來承擔,索賠的處理過程也由保險公司來負責。
即通過市場手段來轉移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風險。這對于保障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的切身利益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應當說明的是,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風險是多方面的,并不是監理工程師的任何責任風險都能夠通過保險來解決。
職業責任保險所針對的僅僅是職業責任,即只針對監理工程師根據委托監理合同在提供服務時由于疏忽行為而造成業主或依賴于這種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且這種行為主觀上必須是無意的,并僅限于監理工程師專業范圍內的行為,而不負責與專業范圍無關的疏忽行為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