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調查基礎方面
1、基層統計建設薄弱。企業是統計數據的源頭,把握數據的質量,必須把住數據的源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企業數量不斷增多,但統計基礎工作并未同步提高,部分企業統計“五有”工作在基層得到的落實往往是形式上的,并未真正得到落實,調查單位對統計重視程度不夠,有的基層統計機構和人員得不到重視;有的基層統計干部素質不高,缺乏必要的業務知識;統計調查經費不足,除日常經費偏緊外,各種型普查和專項調查任務較重,所需經費均采取分級負擔原則,鄉鎮籌措經費困難,難以保證調查工作需要;企業統計工作薄弱,少數規模以上企業不配備專職統計人員,沒有建立統計臺賬,不能按照統計制度要求正常填報統計報表。規模以下企業這種情況更嚴重,嚴重影響了統計源頭數據的質量。
2、部門統計的職能未充分發揮。有些行業及部門對數據質量的重視程度不夠,比如:交通、旅游、科技等第三產業的部門統計職能弱化,缺乏較為全面準確的行業統計資料。
3、計劃指標虛高,誘發統計數據不實。現在各級政府和部門制訂計劃是以上年的數據為基數,考核以比上年提高或降低多少為標準、為政績。因此,統計數據只有不成為“領導數據”,才能客觀反映社會經濟現實情況。
4、基層統計部門力量與任務不匹配。隨著以周期性普查為基礎,以常規性抽樣調查為主體,以必要的統計報表、重點調查為補充的調查制度的建立健全,政府統計部門最基層的縣(市、區)統計局,力量與統計工作任務嚴重不匹配,成天忙于常規報表、抽樣調查、重點調查和普查工作,有的縣統計局一人要承擔3~4項統計業務,還要兼搞調查、普查和行政工作,沒有時間下基層調研,也沒有時間去分析評估數據,更沒有精力去抓統計管理和統計監督,統計工作職責不到位,致使基層統計數據質量可能為此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