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總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①在監理單位的委派下,接受設備工程項目監理任務。
②組建設備監理機構,根據設備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任命總監理工程師代表,任命專業監理工程師,對項目監理機構進行管理。
③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設備監理規劃,督促專業監理工程師編寫各子項目和各專業的設備監理實施細則并對其進行審批。
④建立監理組織機構的工作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來
⑦建立與承包商的溝通協商制度,及時充分地掌握承包商設備工程活動的動態,及時了解承包商需要解決的問題和需要提供的信息與技術資料。
⑧協助業主確認各設備供應商及承包商的資格,審查設備供應商及承包商提出的開工報告。
⑨監督廠商及承包商嚴格執行合同及國家和(或)行業的有關技術規范和質量標準。
⑩調解業主與設備供應商及承包商之間的合同爭議,公正地處理合同糾紛。
11審查設備供應商及承包商提出的設備價格結算,簽署付款憑證。
12組織設備交工驗收,簽署交工文件。
13主持整理設備監理資料。
14撰寫設備監理報告,向業主及監理單位領導匯報項目監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