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圖及宗地圖變更
(一)地籍圖變更
采用數字法測繪地籍圖的變更,數字地籍圖應隨宗地變更而隨時更改,但要保留歷史上每一時期的數字地籍圖現狀。
采用模擬法測繪地籍圖的變更,地籍鉛筆原圖作為永久性保存資料,不得改動;地籍二底圖應隨宗地變更而隨時更改,發生變更時,在二底圖復制件(藍曬圖或復印圖)上用紅色筆標明變更情況,存檔備查。也可將一定時間內的變更內容標注在同一張二底圖復制件上,一宗地變更兩次或全圖變更數量超過1/3時,應重新繪制二底圖。
(二)宗地圖變更
宗地圖是土地證書的附圖,變更地籍測量時,無論變更宗地界址是否發生變化,都應依據變更后的地籍圖或宗地草圖,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有關規定重新繪制宗地圖。原宗地圖不得劃改,應加蓋“變更”宇樣印章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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