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地籍是資本主義早期采用的一種地籍制度,其目的是為國家稅收服務,所以稅收地籍的內容必須解決以下兩個問題:一是向誰收稅,即在地籍資料中要反映納稅人的姓名和地址;二是收多少稅, 即在資料中要有土地面積數據和確定稅率而需要的 土地等級 。
隨著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土地交易的日益頻繁,為了維護土地私有權、保護土地的合法交易和防止投機的需要,稅收地籍開始向產權地籍發展。產權地籍除保留了稅收地籍的內容和功能外,還有以下幾個特征:一是產權地籍資料必須能精確地反映土地界線的位置,而且能隨時在實地準確地恢復;二是產權地籍必須有一套嚴格的土地產權登記制度,以保障產權的法律效力。我國目前實行的是產權地籍,且建立了完整的土地產權登記制度,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其 目的是維護社會主義土地公有制,保護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鞏固和規范土地市場,防止土地投機。
至于多用途地籍則是近年來在稅收地籍和產權地籍基礎上提出來的一種地籍制度,其目的是不僅為稅收和產權服務,更要力圖全面掌握土地的自然、經濟、社會、法律等多方面的信息,包括地上、地下、各行各業與土地有關的信息,為土地利用、保護和更加科學的管理提供服務。實行多用途地籍是一項龐大、 錯綜而復雜的信息工程,盡管信息科學的發展為實現多用途地籍提供了可能。但目前國際上對這種制度尚停留在探討階段,未在任何國家得到全面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