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9-08 共1頁
企業法人的概念為我國學者的創造。所謂企業,指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尤其是以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為代表。企業法人,指以營利為目的,獨立從事商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企業法人以生產資料所有制性質為標準,可以分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人、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人和外資企業法人。
企業法人以外的一切法人,均屬于非企業法人,這些法人不以營利為目的,它們從事非營利性活動。包括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區分企業法人和非企業法人的意義在于,兩者設立所依據的法律、程序、目的及管理范圍不同。如企業法人必須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而社會團體法人應向國家民政部門的社會團體登記機關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