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采礦權
采礦權,是指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公民個人在依法取得的采礦許可證規定的范圍內,開采礦產資源和獲得所開采的礦產品的權利。采礦權屬于用益物權的范疇。
我國目前關于采礦權的法律法規主要有《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和《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等。
采礦權人享有的權利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1)采礦權人有權在其礦區范圍內開采礦產資源,取得開采的礦產品的經營權或所有權;2)采礦權人有權禁止他人進入其礦區范圍內采礦,對非法進入其礦區范圍采礦者,采礦人有權請求停止開采、賠償損失;3)采礦權人對其開采所得的礦產品有權向他人銷售;但《礦產資源法》第34條規定,"國務院規定由指定的單位統一收購的礦產品,任何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購;開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單位銷售";4)采礦權人有權轉讓采礦權。《礦產資源法》第6條第1款規定,"已取得采礦權的礦山企業,因企業合并、分立,與他人合資、合作經營,或者因企業資產出售以及有其他變更企業資產產權的情形而需要變更采礦權主體的,經依法批準可以將采礦權轉讓給他人開采。"
另外,采礦權人還應承擔相應的義務。例如,采礦權人必須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并應在礦產主管部門確認的開采范圍內開采,必須依法繳納資源稅和資源補償費。采礦權人在采礦過程中,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例題:國有林地使用權,是指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公民個人依法對國有林地所享有的( )的權利。
A.所有 B.占有
C.使用
D.收益
E.處分
答案:BCD
解析:國有林地使用權,是指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公民個人依法對國有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土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