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無效民事行為具有以下特征:
1.無效民事行為當然無效。所謂當然無效,即不問當事人的意思如何而當然不生效力,既不需要當事人主張其無效,也不需要經過任何程序。
2.無效民事行為完全無效。所謂完全無效,指民事行為雖然具備了全部成立要件已經成立,但因為欠缺生效要件而實際上完全不發生當事人所欲發生的法律效力。
3.無效民事行為自始無效。無效民事行為,因為不具備生效要件,自該行為成立之日起即為無效,這與行為成立即已發生法律效力,而后因解除或者撤銷再歸于無效不同。
4.無效民事行為確定的無效。無效民事行為,不僅其成立時不發生法律效力,以后也絕對沒有再發生法律效力的可能。這與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可以經過補正而生效不同。
例題:無效民事行為具有以下( )特征。
A.無效民事行為當然無效
B.無效民事行為部分無效
C.無效民事行為完全無效
D.無效民事行為自始無效
E.無效民事行為確定的無效
答案:ACDE
解析:無效民事行為完全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