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考試真題
一、簡答題
1.客戶基本資料:
這是一個令人羨慕的三口之家,李先生夫妻生活在一個中等城市,今年均為34歲,有一個讀小學一年級的女兒,今年7歲。李先生在外資企業做管理工作,月薪5000元(稅前),年終獎金64375元(稅后);妻子是某事業單位財務主管,月薪4000元(稅前),年終獎3800元(稅后)。二人每月按照稅前工資的15%繳納"三險一金"。李先生有一套自有產權住房,每年的租金收入9600元,如現在出售市價為18萬元;如10年后出售,由于年代較久,預計屆時價值僅為10萬元。一家人目前居住的住房購于2005年1月,目前的市場價值40萬元。李先生當年首付16萬元,貸款24萬元,從購買當月即開始還款。考慮到女兒的教育支出會越來越高,為減少后期開支所以選擇了以等額本金方式還款,還款期限15年。李先生家庭財務支出比較穩定,除了基本的伙食、交通、通訊費用外,還有不定期的服裝購置和旅游支出。女兒一年的教育費用(含特長班支出)在1萬元左右,太太辦的美容卡每年需要8000元,一家人平均每月的日常生活開支為3000元,家庭應酬支出平均每月500元,每年旅游支出1萬元。因工作繁忙加上對理財并不在行,所以夫妻兩人沒有炒過股票,只是三年前經人介紹以20000元買入一只債券型基金,目前市值為21500元,其中近一年的收益是1000元。家里有即將到期的定期存款15萬元,活期存款2萬元。李先生夫妻除房貸外目前無其他貸款。除了單位繳納的"三險一金"外夫妻二人沒有投保其他商業保險,女兒的人身意外保險是學校統一繳納的。目前,李先生想請理財規劃師為其解決以下問題:
1.李先生夫妻覺得最近兩年房價已經漲得比較高了,因此考慮用于出租的這處房產是現在出售還是
10年后出售。他們想請理財規劃師為他們分析一下,如果每年租金收入不變,以年投資回報率4%計,是否應賣掉此房產。
2.李先生想知道目前只依靠單位福利的風險保障是否完備,如果不足,還需要補充哪些保險。
3.孩子是夫妻二人的希望,他們希望女兒能茁壯成長,接受良好的教育。由于小學和中學階段教育開支并不太大,因此李先生想請理財規劃師著重為其解決女兒的高等教育費用問題。由于家庭財力一般,因此夫妻二人希望女兒在國內讀到研究生畢業,暫不考慮讓其出國留學。他們的女兒到讀大學還有11年時間,目標額度為50萬元。
4.盡管李先生夫妻二人單位福利不錯,但考慮到養老費用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同時想在身后能夠為女兒留下遺產,所以夫妻二人還是想在退休時積累下一筆財富。夫妻二人希望25年后退休,屆時積累資金的目標額度為80萬元。
5.能夠對現金等流動資產進行有效管理。
提示:
信息收集時間為2006年12月31日。
不考慮存款利息收入。
月支出均化為年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工資薪金所得的免征額為1600元。
貸款利率為4.59%。
計算過程保留兩位小數,計算結果保留到整數位。
1.客戶財務狀況分析(26分)
2.理財規劃目標(5分)
4.理財方案總結(4分)
3.分析理財規劃方案(25分)
正確答案:
1.(1)編制客戶資產負債表(計6分,住房貸款項目:2分)
(2)編制客戶現金流量表(計8分,李先生收入:2分;李太太收入:2分;房屋按揭還貸:2分)。
李先生工資應納稅=(5000×85%-1600)×15%-125=272.5元
李先生年度工資收入=(5000×85%-272.5)×12=47730元
李先生總收入=47730+64375=112105元
李太太工資應納稅=(4000×0.85-1600)×10%-25=155元
李太太年度總收入=(4000×0.85-155)×12+3850=42790元
投資收入=1000+9600=10600元
年按揭=240000÷15=16000元日常支出=(3000+500)×12+10000=52000元
(3)客戶財務狀況的比率分析(至少分析四個比率)(6分)
A:客戶財務比率表(2分)
結余比率=結余÷稅后收入=79495÷154895=0.51
投資與凈資產比率=(10600+21500+180000)÷563500=40%
清償比率=凈資產÷總資產=563500÷771500=73%
負債比率=負債÷總資產=208000÷771500=27%
即付比率=流動資產÷負債=170000÷208000=81.7%
負債收入比率=負債÷稅后收入=16000÷(112105+42790)=10%
流動性比率=流動資產÷月支出=170000÷(86000÷12)=23.7
B:客戶財務比率分析(4分)
①李先生家庭目前的結余為51010即每年的稅后收入有51010能節省下來,一方面說明該家庭控制支出的能力較強,另一方面其累計凈資產的能力較強。
②投資與凈資產比率為40%,達到50%左右比較合適。
③清償比率73,%比率很高,如有需要還可承受一定的負債。
④負債比率27%,說明家庭債務負擔不重,50%以下即合理。
⑤即付比率81.7%高于參考值70%,流動資產規模可降低。
⑥負債收入比率10%說明家庭短期償債能力很強。
⑦流動性比率23.7,即在不動用其他資產時,李先生家庭的流動資產可以支付家庭23個月的支出,比率偏高,可適當進行調整。
(4)客戶財務狀況預測(3分)
李先生正處于事業的上升期,收入上漲空間大,妻子未來收入穩定,也有上漲空間,隨著時間的推移,年齡的增長,家庭的各項支出也會隨之增加,如果沒有其他債務,家庭的負債會逐漸減輕。
(5)客戶財務狀況總體評價(3分)
李先生家庭屬于高收入、高結余、財務狀況較好的家庭。存在的問題包括:流動性比率過高,商業保險保障不完善,投資渠道單一等。
2. (1)對現有的出租房產進行估值,確定是現在賣出還是將來賣出。
(2)完善李先生家庭成員的商業保險保障。
(3)李先生之女50萬元高等教育資金的足額準備。
(4)李先生夫妻退休時擁有80萬元左右的退休養老基金。
(5)保證家庭流動資產的適度流動性。
3.方案:
①出租房產的處理:10年后價值=100000+租金收入=215258.63元
若現在賣出得18萬,以4%的收益率投資,10年后積累:100000×1.0410=266443.9)215258.63所以現在賣出。
②保險規劃:
李先生的工資收入占家庭總收入的約80%。一旦出現意外,會使家庭陷入危機,建議將每年1.2萬元用于家庭保費支出。
李先生:8000元
其中:終身壽險6000元,保額400萬元;健康險1500元,保額100萬元;意外險500元;保額40萬元
李太太:3600元
其中:終身壽險2500元;保額200萬元;健康險700元,保額40萬元;意外險200元,保額20萬元
女兒:400元其中:健康險200元,保額40萬元;意外險200元,保額20萬元
③以8010的收益率,11年籌集50萬元,有財務計算器:PMT=30038元
每年從結余支出30038元
④退休金:由此財務計算器N=251=6FV=800000PMT=1.5萬元
每年從結余支出1.5萬元用于退休金的積累。
⑤資產配置:
流動資產中建議保留3個月的生活支出作為備用金即21500元:其中一個月的支出以活期存款形式持有,剩余的以貨幣市場基金持有。教育、養老準備上建議采取定期定投方式,投資于基金,每年共投入4.5萬元,其中50%投資于債券基金,50%投資于指數基金。
其他:扣除以上支出部分,可將結余部分和銀行存款的50%投資于股票基金,以博取高收益:此外,可將現有的債券基金的50%投資于股市,以擴大收益=這部分收益可用于應付家庭日后增加的支出和提高退休后的生活質量。
4. (1)李先生的家庭理財目標均可實現;
(2)不突破現有的財務資源和未來增加的財務資源限制;
(3)各項資產的綜合收益率比較滿意,可抵御通貨膨脹;
(4)現金流更加穩定,資產負債結構更加合理,財務狀況更加穩定。
2.金先生2005年3月因病去世,家中有房屋兩套,市價約值人民幣120萬元,汽車一輛,市價約12萬元。金先生住院期間欠醫院治療費6萬元。金先生的愛人萬女士因為身體不好,2004年從單位辦理了病退手續,一直在家養病。金先生夫婦有兩個兒子,大兒子金達,二兒子金旺,均己成家。在料理完金先生的喪事后,二兒子金旺出示了一份金先生的遺囑,遺囑中將一套房屋給萬女士,另一套房屋由他繼承,汽車留給大兒子。遺囑由金旺的妻子代書,上面有金先生的字,金旺及醫院護士小趙作為見證人在遺囑上面簽名。大兒子金達認為遺囑系偽造,于是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遺囑無效。經過法院查證,遺囑上的簽字確實是金先生本人的。請問:
1.金先生的遺囑是否有效,為什么?(6分)
2.就遺囑所表達的金先生的財產傳承規劃目標,作為一名理財規劃師,請分析其是否符合法律規定。(6分)
3.金先生的遺產額有多少?如何分配?(8分)
正確答案:
[答案]
1
1.無效。因為,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公證人,并由其中之一代書。但相關利害關系人不能作為遺囑證人。本例中,金旺妻子、金旺是相關利害關系人,故遺囑無效。
2.不符合。金先生僅有權對其家庭財產中屬于其個人的部分進行財產傳承。而房產、汽車、治療費均屬于家庭共有財產和債務,在未進行合法分割前金先生無權按自己的意愿對其進行分配。
3.金先生的遺產額=(120+12-6)÷2=63萬元分配方案:金旺、金達、萬女士均為金先生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但考慮到萬女士身體狀況欠佳且已辦理病退,應對其進行適當的照顧。建議金旺、金達各得16萬,萬女士得31萬。
3.張教授在某大學法學院任教,同時也是業界有名的法律專家。2006年5月,張教授取得稅前工資6000元(注:忽略"三險一金"),當月他通過國家機關向某公益事業捐贈3000元。按照國家規定,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地區、貧困地區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若張教授的捐贈行為符合上述規定,則張教授本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多少(注:請說明張教授取得的收入應按個人所得稅的哪一個稅目納稅;未考慮捐贈前的應納稅所得額;因捐贈行為可以扣除的應納稅所得額和實際應繳納的應納稅額)?
正確答案:
(1)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納稅,稅率為15%
(2)未考慮捐贈前應納稅所得=6000-1600=4400元
(3)因捐贈可扣除的應納稅所得=4400×30%=1320元
實際應繳納的應稅所得=6000-1600-1320=3080元
應繳個人所得稅=3080×15%-125=3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