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二、征稅范圍
1、合同類: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
提示:融資租賃合同屬于借款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財產所有權和著作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的轉移書據。
提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5、其他憑證
提示1:在境外書立、領受但在我國境內使用,在我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我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也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提示2: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上述各類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例題1】根據印花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的有( )。(2007年)
A、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B、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C、商品房銷售合同
D、房屋產權證
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核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以上四項均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和轉讓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貼花。
【例題2】下列應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是( )。
A、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營運許可證
B、土地使用證、專利證、特殊行業經營許可證、房屋產權證
C、商標注冊證、衛生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營運許可證
D、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印花稅的征稅范圍。應繳納印花稅的證照僅限于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5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