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一 法律基礎
(一)法的本質和特征
1.法的本質
法是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的體現。
2.法的特征
?、俜ㄊ墙涍^國家制定或認可才得以形成的規范,具有國家意志性;②法憑借國家強制力的保證而獲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強制性;③法是確定人們在社會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行為規范,具有利導性;
?、芊ㄊ敲鞔_而普遍適用的規范,具有規范性。
(二)法律關系
1.法律關系的主體
(1)法律關系主體的概念。法律關系的主體又稱權利主體或義務主體,是指參加法律關系,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當事人。
(2)法律關系主體的種類。
A.公民(自然人)公民(最常見的法律關系主體,還有一類由公民組成的特定主體,如個體戶、農戶、合伙人等,也可參與某些特定的經濟法律關系);B.機構和組織(法人)[國家機關,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立法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司法機關,各種企業、事業組織,各政黨和社會團體];C.國家(國家財產所有權唯一和統一的主體,國際法關系的主體);D.外國人和外國社會組織(外國人、無國籍人和外國社會組織)。
2.法律關系的內容(見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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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關系的客體(見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