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8-08 共1頁
會計監督
會計監督可分為:單位內部監督、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一)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對象
1、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2、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的經濟活動。
【例題】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會計機構、會計人員。 ( )(2002年)
答案:×
(二)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1、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重點);
(1)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核心是“內部牽制 ”,因此,單位在設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時,首先應確定哪些崗位、職務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確規定各個機構和崗位的職責權限,使不相容崗位和職務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
(2)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準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授權批準與監督檢查等。
提示:考生應熟悉教材中列舉的“不相容職務 ”,注意在綜合題中的應用。
【例題】根據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相容職務應當相互分離。下列選項中,屬于不相容職務的有( )2006年
A、授權批準與業務經辦
B、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
C.、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
D、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
答案:ABCD
2、授權批準制度;
單位在設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必須明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責任和權限,以及每筆經濟業務的授權批準程序,并要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