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8-19 共1頁
一、“違反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行為”和“違反《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行為”的法律責任
1、單位: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個人:尚未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從業資格證書。
二、“偽造、變造會計資料,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資料”的法律責任
1、單位:對單位處以5000元-10萬元的罰款;
2、個人:尚未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人員處以3000元-5萬元的罰款,對其中的會計人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隱匿、故意銷毀會計資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金。
三、“授意、指使、強令會計人員偽造、銷毀會計資料”的法律責任(其違法主體僅限于個人)
1、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尚未構成犯罪的,對其處以5000元-5萬元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行政處分。
四、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例題1】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對單位私設會計賬簿的行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除有權對該單位予以處罰外,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也可以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該罰款數額的幅度范圍是( )。(2008年)
A、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
C、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
D、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違反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行為的法律責任。私設會計賬簿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可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例題2】根據《刑法》的規定,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實行打擊報復,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處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期徒刑刑期最高為( )。(2006年)
A、1年 B、3年
C、5年 D、7年
答案:B
【例題3】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對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表,尚不構成犯罪的,縣級以上財政部門除按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外,對單位予以通報,可以并處罰款。對單位所處的罰款金額最低為( )元。(2002年)
A. 1000
B. 2000
C. 3000
D. 5000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