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1-09 共1頁
第六節 勞動爭議的解決
勞動調解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經調解達成協議后,調解協議書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l5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單項選擇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一定時間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該期限為()。
A. 10日
B. 15日
C. 20日
D. 30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調解程序。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15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