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1-09 共1頁
第三章 營業稅法律制度
第七節 營業稅起征點與稅收減免
知識點二、營業稅稅收減免
(一)免征營業稅的項目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3.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4.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5.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6.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7.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
(二)減征或免征營業稅的項目
1.金融保險類;
2.科技信息類;
3.文化教育類;
4.軍轉、殘疾和下崗再就業類;
5.醫療衛生類;
6.其他業務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