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第四章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二、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和稅目
一、所得來源的確定
所得的來源地和所得的支付地不是一個概念: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內,也可能在境外;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的支付地可能在境外,也可能在境內。
1.工資、薪金所得,以納稅人任職、受雇的單位所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2.生產、經營所得,以生產、經營活動實現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3.勞動報酬所得,以納稅人實際提供勞務的地點,作為所得來源地。
4.不動產轉讓所得,以不動產坐落地為所得來源地;動產轉讓所得,以實現轉讓的地點為所得來源地。
5.財產租賃所得,以被租賃財產的使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6.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的單位所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7.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特許權的使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