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理论电影在线_日韩视频一区二区_一本色道精品久久一区二区三区_香蕉综合视频

2014年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稅務代理實務-貨物和勞務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綜合分析題1)

發布時間:2014-04-17 共2頁

  一、綜合分析題
 
  1.某市某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甲產品(不含增值稅出廠價2000元/件,屬于消費稅非應稅消費品),耗用A材料,A材料采用實際成本核算(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甲產品和A材料增值稅稅率均為17%。2013年10月,甲產品結轉的銷售成本為1500元/件。稅務機關核定增值稅每月繳納一次,于次月15日前繳納。當月有關經營業務如下:
  (1)10月3日,銷售甲產品500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代墊運費(發票由運輸企業開給購貨方)5000元,以銀行存款支付;另開具普通發票收取價外補貼20000元。辦妥托收承付手續,產品發出。
  (2)10月6日,購入A材料1000千克,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50000元,增值稅25500元,材料驗收入庫,款項尚未支付。
  (3)10月7日,解繳上月應納增值稅。
  (4)10月10日,購入A材料2000千克,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320000元,增值稅54400元;取得鐵路部門開具的貨票上注明的運雜費10000元(其中:運費8000元、裝卸費1800元、建設基金200元)。材料驗收入庫,款已付。
  (5)10月12日,銷售甲產品200件,付款條件為2/10、1/20、N/30,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產品發出,貨款未收。
  (6)10月15日,收到10月3日銷售甲產品100件的托收承付的貨款。
  (7)10月15日,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入A材料100千克,取得的普通發票上注明價款為15000元。已驗收入庫,款已付。
  (8)10月18日,收到10月12日銷售甲產品200件的貨款。
  (9)10月20日,進口不需安裝的專用設備一臺,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關稅完稅價格250000元,關稅50000元,增值稅51000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10)10月25日,銷售甲產品8件,按出廠價95%折扣銷售并開具普通發票,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分別注明,貨款以現金收取,產品發出。
  (11)10月28日,購入免稅農產品作為職工福利,取得農產品銷售發票上注明價款為50000元,已發放給職工。
  (12)10月29日,以銀行存款支付發外加工零配件的加工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為10000元。
  (13)10月30日,銷售使用過的進口轎車一輛,轉讓價格150000元(賬面原值140000元,已計提折舊10000元),以銀行存款收訖。
  (14)10月31日,結轉本月生產領用A材料2500千克(月初A材料結存1000千克,單價140元)、不動產在建工程領用A材料200千克的成本。
  (15)10月31日,結轉因保管不慎報廢庫存A材料300千克、庫存甲產品30件(外購A材料占耗用成本60%)的成本。
  (16)10月31日,結轉本月不動產在建工程領用10件甲產品的成本。
  (17)10月31日,結轉本月銷售甲產品的成本。
  (18)10月31日,結轉本月應納增值稅。
  (19)10月31日,結轉本月應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有關賬戶資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明細賬:10月初無余額,1~9月銷項稅額累計1564000元,銷售額累計9200000元;進項稅額累計1200000元。"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明細賬:10月初貸方余額38000元。
  問題:
  (1)編制10月經濟業務相應的會計分錄。
  (2)根據有關賬戶資料編制10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制訂本表。納稅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按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按期填報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
  正確答案:
  有關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
  (1)借:應收賬款1195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1017094.02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72905.98
  銀行存款5000
  (2)借:原材料--A材料15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5500
  貸:應付賬款175500
  (3)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38000
  貸:銀行存款38000
  (4)借:原材料--A材料329426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4974
  貸:銀行存款384400
  (5)借:應收賬款468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4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8000
  (6)借:銀行存款1195000
  貸:應收賬款1195000
  (7)借:原材料--A材料15000
  貸:銀行存款15000
  (8)借:銀行存款458640
  財務費用9360
  貸:應收賬款468000
  (9)借:固定資產3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1000
  貸:銀行存款351000
  (10)借:現金17784
  貸:主營業務收入15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84
  (11)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5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
  (12)借:委托加工物資1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
  貸:銀行存款11700
  (13)借:銀行存款15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50000
  借:固定資產清理130000
  累計折舊10000
  貸:固定資產140000
  借:固定資產清理5769.24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2884.62
  營業外收入2884.62
  借:固定資產清理14230.76
  貸:營業外收入14230.76
  (14)A材料單價=(1000×140+150000+329426+15000)÷(1000+1000+2000+100)=154.74(元)
  生產領用A材料成本=2500×154.74=386850(元)
  在建工程領用A材料成本=200×154.74=30948(元)
  在建工程領用A材料應轉出進項稅額=30948×17%=5261.16(元)
  借:生產成本386850
  在建工程36209.16(30948+5261.16)
  貸:原材料--A材料41779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5261.16
  (15)進項稅額轉出=300×154.74×17%+30×1500×60%×17%=12481.74(元)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103903.74
  貸:原材料--A材料46422(300×154.74)
  庫存商品--甲產品45000(30×1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2481.74
  (16)借:在建工程18400
  貸:庫存商品--甲產品15000(10×1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10×2000×17%)
  (17)銷售成本:(500+200+8)×1500=1062000(元)
  借:主營業務成本1062000
  貸:庫存商品--甲產品1062000
  (18)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131458.88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131458.88
  (19)借:營業稅金及附加13434.36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9404.05
  其他應付款--教育費附加4030.31
  根據有關賬戶資料編制《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適用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制訂本表。納稅人不論有無銷售額,均應按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按期填報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
  上述申報表中部分數據計算過程如下:
  (1)甲產品銷售額=1017094.02+400000+15200+20000=1452294.02(元)
  (2)甲產品銷項稅額=172905.98+68000+2584+3400=246889.98(元)
  (3)已使用轎車銷售額=150000÷(1+4%)=144230.77(元)
  (4)已使用轎車轉讓應納增值稅=144230.77×4%÷2=2884.62(元)
  (5)進項稅額=25500+54974+1700+51000=133174(元)
  (6)進項稅額轉出=5261.16+12481.74=17742.90(元)。
 
  2.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成立于1999年2月,經營注冊地在上海市普陀區,當年贏利并被有關部門認定為軟件生產企業(以后每年均認定為軟件生產企業),主要從事企業納稅申報軟件的研制開發、技術咨詢、技術培訓業務,計算機、讀卡器等硬件產品銷售業務。其生產的軟件產品獲得上海市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認證小組頒發的《軟件產品證書》。2001年12月企業由普陀區遷至浦東新區。并自2002年起又獲得高新技術開發企業認定證書。企業均依法辦理了稅收優惠審批手續。企業財務部門在研究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決定在流轉稅納稅上選擇軟件企業的納稅政策,即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銷售計算機軟件的同時銷售其他貨物,其計算機軟件難以單獨核算進項稅額,應按照開發生產計算機軟件的實際成本或銷售收入比例確定其應分攤的進項稅額。該公司符合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條件。
  2013年12月有關流轉稅涉稅資料及會計處理如下(所有進項稅專用發票都在當月認證相符):
  (1)12月5日,外購原材料一批,既用于軟件產品生產又用于硬件產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200000元,稅款34000元,以支票結算貨款,原材料已入庫,以現金支付運費500元,取得貨運定額發票五張,每張100元。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20046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035
  貸:銀行存款234000
  現金500
  (2)12月10日外購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200元,增值稅204元,以支票結算貨款,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1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04
  貸:銀行存款1404
  (3)12月4~10日,在申報期內向浦東新區國稅局所轄范圍內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480套軟件產品,每套含稅價格994.5元,并隨同每一軟件產品銷售配套讀卡器一份,每份含稅價格117元,收取培訓費88.5元/人(定于12月15日辦培訓班,報名人數480人),企業會計認為培訓業務不屬貨物范圍,開具了普通發票,軟件產品和讀卡器銷售屬貨物銷售范疇,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賬務處理分別如下:
  ①軟件產品收入:
  借:銀行存款477360
  貸:主營業務收入--軟件408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69360
  ②讀卡器收入:
  借:銀行存款56160
  貸:主營業務收入--硬件48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8160
  ③培訓費收入:
  借:銀行存款42480
  貸:其他業務收入42480
  借:其他業務成本2336.4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2124
  --應交城建稅148.68
  --教育費附加63.72
  (4)12月15日,舉辦培訓班時,又有零散企業20戶財會人員參會,因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有限,企業會計將軟件產品、讀卡器、培訓費合計每戶1200元,全部開具在同一張普通發票上,共開具了20份普通發票,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24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軟件19000
  其他業務收入--培訓177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230
  借:其他業務成本97.35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88.50
  --應交城建稅6.20
  --教育費附加2.65
  (5)12月30日支付供電部門電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電費3000元,稅額510元,支付供水部門水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水費600元,稅額36元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水費600
  --電費3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46
  貸:銀行存款4146
  (6)12月31日,外購生產硬件產品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80000元,稅額13600元,貨款尚未支付,原材料已入庫。企業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8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600
  貸:應付賬款93600
  問題:審核上述資料,扼要指出存在影響納稅的問題,正確計算企業2013年12月應納和應退各項流轉稅額(各步驟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正確答案:
  存在的問題:
  (1)12月5日,取得的貨運定額發票不能計算進項稅額,應調減進項稅額35元。
  (2)12月4~10日,隨同軟件銷售一并收取的培訓費,未按現行增值稅有關混合銷售行為的規定應計算繳納增值稅,錯繳了營業稅,進而少繳了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影響了企業所得稅。另外,按照現行增值稅政策規定,納稅人銷售軟件產品所發生的混合銷售,對征收增值稅的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等可以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3)12月15日,對隨同計算機硬件一并銷售的軟件產品,應當分別核算銷售額,凡未分別核算或核算不清的,應全部按計算機硬件適用的稅率計算征收增值稅,不予退稅。企業一并按軟件對待,影響了退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的計算:
  (1)應稅收入及銷項稅額的計算:
  ①軟件產品不含稅收入408000元。
  銷項稅額=408000×17%=69360(元)
  混合銷售隨同軟件產品一并收取的培訓費,應計算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42480÷(1+17%)×17%=36307.69×17%=6172.31(元)
  ②硬件產品不含稅收入48000元。銷項稅額=48000×17%=8160(元)
  未分別核算軟硬件產品不含稅收入及混合銷售不含稅收入=24000÷(1+17%)=20512.82(元)
  銷項稅額=20512.82×17%=3487.18(元)
  (2)進項稅額的確定:
  ①硬件產品直接負擔的進項稅額13600元。
  ②軟件、硬件產品共同負擔的進項稅額=(34035-35)+204+546=34750(元)
  軟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34750×(408000+36307.69)÷(408000+36307.69+48000+20512.82)=30107.4(元)
  硬件產品應分攤的進項稅額=34750-30107.4=4642.6(元)
  (3)應納稅額的計算:
  ①軟件產品應納增值稅=69360+6172.31-30107.4=45424.91(元)
  ②硬件產品應納增值稅=8160+3487.18-4642.6-13600=-6595.42(元)(屬于進項留抵,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4)軟件產品應退增值稅=45424.91-(408000+36307.69)×3%=32095.68(元)
  (5)錯繳稅款應退營業稅=2124+88.5=2212.5(元)。
 
 

百分百考試網 考試寶典

立即免費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