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辦股份轉讓的概念和業務范圍
(一)代辦股份轉讓的概念
2001年6月12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所謂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是指證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業務設施,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轉讓服務業務。
(二)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范圍
在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業務中,證券公司是主辦券商。主辦券商業務可以分為主辦業務和代辦業務。
1.主辦業務范圍
2.代辦業務范圍
二、代辦股份轉讓的資格條件
(一)證券公司從事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應具備的條件
(二)股份轉讓公司委托代辦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三、代辦股份轉讓的基本規則
投資者參與股份轉讓開立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賬戶(以下簡稱“股份賬戶”)。
股份轉讓公司的股份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重新確認、登記和托管后方可進行股份轉讓,
投資者參與股份轉讓的委托
投資者委托指令以集合競價方式配對成交。
證券公司不得自營所代辦公司的股份。
股份轉讓的轉讓日根據股份轉讓公司質量,實行區別對待,分類轉讓。
轉讓成交時,以集合競價確定轉讓價格,其確定原則
證券公司營業部必須在營業場所發布股份轉讓的價格信息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