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1頁
上交所實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從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資者除外。
全面指定交易指投資者在上交所買賣證券,必須通過事先指定的一家會員進行委托申報,并由該會員履行清算交收義務。
投資者應當與指定的會員簽訂《指定交易協議書》。會員根據投資者申請向交易主機申報辦理指定交易手續。
上交所在開市期間接受指定交易申報指令,該指令被交易主機接受后即刻生效。
投資者可以變更指定交易。
投資者變更指定交易時,應當向會員提出撤銷申請,由該會員申報撤銷指令。指定交易撤銷后即可重新申辦指定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