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1頁
1.規范企業債券發行行為的規章是(1993年8月)國務院頒布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單選)
2.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是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單選、判斷,如給出多個單位,讓考生選擇哪個有資格,關鍵看它是否是法人,是否是企業)
3.發行企業債券的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是:(多選,如給出具體實例,應能根據以 下標準判斷出正確的選項)
(1)企業規模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
(2)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
(3)具有償債能力;
(4)企業經濟效益良好,發行企業債券前連續3年盈利;
(5)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企業債券的發行受計劃規模限制,計劃的擬訂是由(國家計劃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務院證券委)共同進行的。計劃的批準部門是(國務院)。(單選、多選)
5.對企業債券的發行和交易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的部門是(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國家證券管理部門)。(多選)
6.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時,要經過(配額)與(發行)的雙重審核。(判斷)
7.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判斷、單選)
8.管理部門在對企業債券發行申請進行審核時,應考慮(發行人的資格)、(發行條件)、(禁止發行事由)、(債券募集辦法中的條件)。(多選)
9.證券公司承銷中央企業債券的,須具備以下條件:(多選、判斷,注意與承銷地方債券的所要求資格的區別)
(1)取得《經營股票承銷業務資格證書》,如是主承銷商,還應取得主承銷商資格證書,
(2)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3)近一年內無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0.證券公司承銷地方企業債券的,須具備以下條件:(多選、判斷)
(1)取得《經營股票承銷業務資格證書》,如是主承銷商,還應取得主承銷商資格證書;注冊資本不低于5億元,凈資本不低于5億元;
(2)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3)近一年內無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5)已承銷尚未到期的企業債券總金額不得高于其凈資產的80%;
(6)近一年內未出現過承銷的企業債券賣不出去,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進行余額包銷或到期不能兌付、被迫墊付兌付資金金額超過500萬元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