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07 共1頁
四、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定價
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一種含權債券,兼有公司債券和股票的雙重特征。轉股以前,它是一種公司債券,具備債券的特性,在規定的利率和期限體現的是債權、債務關系,持有者是債權人;轉股以后,它變成了股票,具備股票的特征,體現的是所有權關系,持有者由債權人轉變成了股權所有者。在價值形態上,可轉換公司債券賦予投資者一個保底收入,即債券利息支付與到期本金償還構成的普通附息券的價值;同時,它還賦予投資者在股票上漲到一定價格條件下轉換成發行人普通股票的權益,即看漲期權的價值。
備注補充解釋:期權是指在未來一定時期可以買賣的權利,是“買方”向“賣方”支付一定數量的金額(指權利金)后擁有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指美式期權)或未來某一特定日期(指歐式期權)以事先規定好的價格(指履約價格)向賣方購買或出售一定數量的特定標的物的權利,但不負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
看漲期權又稱買進期權,買方期權,買權,延買期權,或“敲進”。看漲期權是指在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協議持有人按規定的價格和數量購進股票的權利。期權購買者購進這種買進期權,是因為他對股票價格看漲,將來可獲利。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
轉換價值是可轉換公司債券實際轉換時按轉換成普通股的市場價格計算的理論價值。轉換價值等于每股普通股的市價乘以轉換比例,用公式表示:
CV=P×R
式中:CV?D?D轉換價值;P?D?D股票價格;R?D?D轉換比例。
由于可轉換公司債券有一定的轉換期限,在不同時點上,股票價格不同,轉換價值也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