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皖食藥監辦〔2005〕249號
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藥品檢驗所:
九月,突如其來的洪澇災害使我省部分地區受災嚴重。為貫徹落實9月8日省委、省政府全省抗洪救災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現就加強抗洪救災期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1、各市局、特別是災區的市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投入到抗洪救災工作中去,抓好抗洪救災工作部署的落實;要把抗洪救災作為當前的中心工作,高度重視,加強抗洪救災工作的組織領導,要站在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抗洪救災期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
2、各市局要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要求,切實加強藥品安全監管。要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對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犯罪行為,一經發現,從重從快查處;要重點抽檢調入災區的救災藥品、醫療器械,確保救災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災區的市局,要組織人員深入到災區群眾居住點,監控災區群眾使用的藥品質量,發現質量可疑的藥品要及時檢驗,對經檢驗確屬重大質量問題的,要及時報告省局。
3、各市局要認真履行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加強抗洪救災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防止假劣食品流入市場和受災區。災區的市局要會同有關部門,重點把好災區的飲水、食品安全關,確保災區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