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各市、縣衛生局,省結核病防治所:
為進一步加強做好肺結核病人的轉診和追蹤工作,切實提高結核病人發現率和做好病人的規范管理,根據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肺結核病人轉診和追蹤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衛辦疾控發[2005]23號)要求,結合我省結核病防治工作實際,制定了《安徽省肺結核病人轉診和追蹤實施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同時,各地各單位可至衛生廳網站http://www.ahws.com和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http://www.ahcdc.com.cn主頁上查詢和下載。
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