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理论电影在线_日韩视频一区二区_一本色道精品久久一区二区三区_香蕉综合视频

[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揚州市市區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揚府發〔2003〕103號)

  【發布單位】揚州市
  【發布文號】揚府發〔2003〕103號
  【發布日期】2003-08-11
  【生效日期】2003-08-1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揚州市市區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二OO三年第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OO三年八月十一日

    揚州市市區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鼓勵勞動者采取多種形式靈活就業,完善本市醫療保險政策,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揚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揚政發[2000]205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從事個體經濟的人員,自由職業者,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人員。

    第三條 揚州市市區(邗江區除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適用本辦法。揚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主管部門,具體工作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社保中心)承擔。

    第四條 根據國務院(1999)259號令精神,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應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第五條 靈活就業人員可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或大病醫療統籌;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住院醫療保險的,須同時參加大病醫療救助。

    第六條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現行繳費比例為9%;參加住院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7%;參加大病醫療統籌,繳費比例為2%.繳費基數都為揚州市區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參加住院醫療保險,不建個人帳戶,只享受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項目待遇。

    第七條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登記、申報、繳費、審核等事項由市社保中心確定。

    第八條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本人通過勞動、人事代理機構辦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由原代理機構負責參加醫療保險的申報、結算、變更、終止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后應連續不間斷繳費。

    第十條 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已參加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自原單位繳費中止之月起就接續醫保關系,繳費后即可享受相關醫保待遇;

    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未參加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選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救助并按規定足額繳費后,次月起享受門診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繳費6個月后,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醫療救助待遇;選擇參加住院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救助并按規定足額繳費6個月后,享受住院醫療保險待遇和大病醫療救助待遇。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大病醫療統籌,繳費6個月后享受相關待遇。

    第十一條 靈活就業人員中斷繳費次月起,停止其享受由統籌基金支付的相關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的,需要繼續參加醫療保險的,須按規定補繳,中斷繳費3個月(以月度計)內補繳的,自補繳后次月起恢復相應醫保待遇;超過3個月的,自補繳醫療保險費(含滯納金)6個月后,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的相關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自負。

    第十二條 補繳基本醫療保險、住院醫療保險費的基數和費率以辦理補繳時的本市市區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醫療保險費率確定。

    第十三條 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或住院醫療保險待遇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參加醫療保險后須連續繳費至本人法定退休年齡;

    (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應達到男滿30年、女滿25年。

    1、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已參加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到達退休年齡時,繳費與享受待遇與在單位參保的退休人員相同;

    2、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未參加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2001年1月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可作為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但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不少于10年;不足10年的,須一次性補繳所差年限醫療保險費,補繳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3、其他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應不少于15年,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順延繳費,但順延時間不超過5年,順延后仍不足15年的,一次性補繳所差年限醫療保險費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

    (三)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應以市區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繳納10年醫療保險費;

    (四)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應繼續繳納大病醫療救助基金,可以按半年或一年繳納,也可以按平均壽命余命年一次性繳納。

    第十四條 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也可參加大病醫療統籌,持續繳費,持續享受。

    第十五條 各縣(市)和邗江區可根據當地實際,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政策。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3年9月1日起實施。

    2003年8月11日印發

 

百分百考試網 考試寶典

立即免費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