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2-09-24 【生效日期】2002-09-2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一、刪去第二十五條。以下各條按順序前移。
二、刪去第二十六條中的“沒收其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