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標準,編號CJJ75—97,自1998年 5月1日起施行)
1 總 則
1.0.1 為發揮道路綠化在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和豐富城市景觀中的作用,避免綠化影響交通安全,保證綠化植物的生存環境,使道路綠化規劃設計規范化,提高道路綠化規劃設計水平,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廣場和社會停車場的綠地規劃與設計。
1.0.3 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應遵循下列基本原則:
1.0.3.1 道路綠化應以喬木為主,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合,不得裸露土壤;
1.0.3.2 道路綠化應符合行車視線和行車凈空要求;
1.0.3.3 綠化樹木與市政公用設施的相互位置應統籌安排,并應保證樹木有需要的立地條件與生長空間;
1.0.3.4 植物種植應適地適樹,并符合植物間伴生的生態習性;不適宜綠化的土質,應改善土壤進行綠化;
1.0.3.5 修建道路時;宜保留有價值的原有樹木,對古樹名木應予以保護;
1.0.3.6 道路綠地應根據需要配備灌溉設施;道路綠地的坡向、坡度應符合排水要求并與城市排水系統結合,防止綠地內積水和水土流失;
1.0.3.7 道路綠化應遠近期結合。
1.0.4 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 語
2.0.1 道路綠地 道路及廣場用地范圍內的可進行綠化的用地。道路綠地分為道路綠帶、交通島綠地、廣場綠地和停車場綠地。
2.0.2 道路綠帶 道路紅線范圍內的帶狀綠地。道路綠帶分為分車綠帶、行道樹綠帶和路側綠帶。
2.0.3 分車綠帶車行道之間可以綠化的分隔帶,其位于上下行機動車道之間的為中間分車綠帶;位于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或同方向機動車道之間的為兩側分車綠帶。
2.0.4 行道樹綠帶 布設在人行道與車行道之間,以種植行道樹為主的綠帶。
2.0.5 路側綠帶 在道路側方,布設在人行道邊緣至道路紅線之間的綠帶。
2.0.6 交通島綠地 可綠化的交通島用地。交通島綠地分為中心島綠地、導向島綠地和立體交叉綠島。
2.0.7 中心島綠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綠化的中心島用地。
2.0.8 導向島綠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綠化的導向島用地。
2.0.9 立體交叉綠島 互通式立體交叉干道與匝道圍合的綠化用地。
2.0.10 廣場、停車場綠地 廣場、停車場用地范圍內的綠化用地。
2.0.11 道路綠地率 道路紅線范圍內各種綠帶寬度之和占總寬度的百分比。
2.0.12 園林景觀路 在城市重點路段,強調沿線綠化景觀,體現城市風貌、綠化特色的道路。
2.0.13 裝飾綠地 以裝點、美化街景為主,不讓行人進入的綠地。
2.0.14 開放式綠地 綠地中鋪設游步道,設置坐凳等,供行人進人游覽休息的綠地。
2.0.15 通透式配置 綠地上配植的樹木,在距相鄰機動車道路面高度0.9m至 3.0m之間的范圍內,其樹冠不遮擋駕駛員視線的配置方式。
3 道路綠化規劃
3.1 道路綠地率指標
3.1.1 在規劃道路紅線寬度時,應同時確定道路綠地率。
3.1.2 道路綠地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3.1.2.1 園林景觀路綠地率不得小于40%;
3.1.2.2 紅線寬度大于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30%;
3.1.2.3 紅線寬度在40—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25%;
3.1.2.4 紅線寬度小于4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于20%。
3.2 道路綠地布局與景觀規劃
3.2.1 道路綠地布局應符合下列規定:
3.2.1.1 種植喬木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得小于1.5m 主干路上的分車綠帶寬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樹綠帶寬度不得小于1.5m;
3.2.1.2 主、次干路中間分車綠帶和交通島綠地不得布置成開放式綠地;
3.2.1.3 路側綠帶宜與相鄰的道路紅線外側其他綠地相結合;
3.2.1.4 人行道毗鄰商業建筑的路段,路側綠帶可與行道樹綠帶合并;
3.2.1.5 道路兩側環境條件差異較大時,宜將路側綠帶集中布置在條件較好的一側。
3.2.2 道路綠化景觀規劃應符合下列規定:
3.2.2.1 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中,應確定園林景觀路與主干路的綠化景觀特色。園林景觀路應配置觀賞價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與街景結合;主干路應體現城市道路綠化景觀風貌;
3.2.2.2 同一道路的綠化宜有統一的景觀風格,不同路段的綠化形式可有所變化;
3.2.2.3 同一路段上的各類綠帶,在植物配置上應相互配合,并應協調空間層次、樹形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變化的關系;
3.2.2.4 毗鄰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綠化應結合自然環境,突出自然景觀特色。
3.3 樹種和地被植物選擇
3.3.1 道路綠化應選擇適應道路環境條件、生長穩定、觀賞價值高和環境效益好的植物種類。
3.3.2 寒冷積雪地區的城市,分車綠帶、行道樹綠帶種植的喬木,應選擇落葉樹種。
3.3.3 行道樹應選擇深根性、分枝點高、冠大蔭濃、生長健壯、適應城市道路環境條件,且落果對行人不會造成危害的樹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