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居住區規劃
第一節 住區規劃的任務與內容
一、居住區規劃的任務
為城市居民經濟合理的創造一個滿足日常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的方便、衛生、安寧和優美的生活環境。
二、居住區規劃的基本內容
主要體現在九個方面。
第二節 住區的組成與規模
一、居住區的組成
1.居住區的組成內容
包括建筑工程和室外工程。
2.居住區的用地組成
包括居住建用地、公共建筑和公用設施用地、道路及廣場用地、綠地及體育場。
二、居住區用地分類及規劃用地指標
1.居住區用地分類
2.居住區規劃用地指標
三、居住區各項用地范圍的確定方法
1.居住區用地范圍的確定
2.住宅用地范圍的確定
3.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范圍的確定
4.底層公共服務設施樓層住宅用地范圍的確定
5.道理用地范圍的確定
6.公共綠地范圍的確定
四、居住區的合理規模
包括人口規模和用地規模,一般以人口規模作為居住區的主要標志,合理規模主要來自于三個方面:
1.設置居住區級商業、文化、醫療等公共服務設施的經濟性和合理的服務半徑。
2.城市道路交通方面的影響
3.居住行政管理體質方面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