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設備工程合同的索賠管理
一、設備工程合同的索賠管理概述
1.設備工程合同索賠的概念
設備工程合同索賠是指設備工程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對并非由自己過錯而發生經濟損失時,依據法律規定或合同條款,要求對方當事人予以賠償或補償的法律行為。
索賠是經濟補償的救濟方法。索賠是對當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直接損失由對方當事人或其他責任人給予的合理補償,其適用條件是當事人發生了實際損失,而無論對方當事人是否有過錯。所以,索賠的定性和定量是以當事人的實際損失為根據,體現合理補償的原則,索賠制度的目的是“救濟”,而不是“懲罰”。
索賠要履行一定的求償程序。當事人提請索賠,不僅要有索賠的實體權利,還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一定的程序,提交與索賠事項相關的證明文件和事實證據,否則,即使發生了應賠償的損失,也會因為索賠程序瑕疵,不能取得賠償或不能取得充分賠償。
二、設備工程合同索賠的構成條件、事由和依據
1.設備工程合同索賠構成條件
(1)出現索賠事由
索賠事由是引起索賠權利發生的事件或行為。索賠事由與索賠方的損失直接相關,是索賠
方要求賠償或補償的基本條件。
(2)索賠方發生實際損失
實際損失是因為索賠事由的發生,造成了索賠方實際財產的減少或費用的增加。如果發生了索賠事由,但未給當事人造成實際損失,則索賠要求不能成立。
(3)索賠方無責任
索賠方要求賠償的實際損失應該是完全由索賠事由引發的損失,而與索賠方的作為或不作為無關,否則索賠條件不能成立。如果對造成的實際損失,索賠方有部分過錯,則應承擔因其過錯造成的相應損失。
(4)符合索賠依據
索賠依據是支持索賠要求的根據。索賠依據可以分為內容依據和形式依據。索賠內容依據是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索賠方享有獲得賠償實體權利的根據;索賠形式依據是確認索賠事由、實際損失等的證據資料。
以上索賠構成條件相互聯系,不可缺一。
2.設備工程項目合同索賠事由
(1)安裝承包商索賠主要事由
①業主未在約定期限前,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延誤開工日期;
②業主未按約定日期交付設備圖紙、技術資料,造成承包商窩工;
③業主中途改變設計方案,致使承包商受到損失;
④業主或設備監理工程師因非承包商原因發布停工令、變更令;
⑤業主或設備監理工程師要求增加工程量或采取趕工措施;
⑥因業主或設備監理工程師原因造成工程未能及時進行中間或階段驗收;
⑦業主或設備監理工程師指示錯誤,致使承包商受到損失;
⑧出現不可抗力,按照合同不應由承包商承擔的損失;
⑨業主未按約定期限、方式或數額支付合同價款;
⑩合同存在缺陷,致使有經驗的承包商受到損失的;
@國家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進行修改,由此承包商利益應該有所增加的;
@其他法定或約定索賠事由。
(2)設備供應商索賠事由
①業主中途要求改變設備性能、參數或技術條件,致使供應商造成損失;
②業主或設備監理工程師因非供應商原因發布停工令、變更令;
③業主因工期需要,要求供應商超出合同規定的日期進行趕工;
④業主或設備監理工程師未按合同規定的標準、技術條件驗收交貨的設備;
⑤業主未按約定期限、方式或數額支付合同價款;
⑥在設備合同履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進行修改,特別是標準、規范的修訂致使供應商工作量增加;
⑦設備工程合同中規定由業主采購并提供的配套附件或輔機,業主未能按時提供,致使供應商不能及時裝配,造成供應商工期延誤;
⑧報請業主或設備監理工程師處理的質量、技術問題,未能及時回復供應商,致使供應商計劃拖延;
⑨業主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備供應商有關設備設計所需的資料或數據,造成供應商設計工作的延誤;
⑩業主中途提出要求增加或改變設備的某些結構或改變原技術條件的,造成設備供應商工作量增加和工期延長;
@其他法定或約定索賠事由。
(3)業主索賠事由
①承包商原因延誤合同期限,致使業主不能按期使用設備工程的設備;
②承包商交付設備工程或合同標的行為未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③因承包商侵權行為,致使業主受到損失的;
④因分包商過錯,致使業主受到損失的;
⑤因第三方原因使業主受到損失,而承包商對此應承擔連帶責任的;
⑥其他承包商違約給業主造成損失的。
3.設備工程合同索賠依據
(1)索賠依據的含義、特征
設備工程合同是索賠方要求和獲得賠償的基本根據。索賠依據具有以下特征:
①索賠依據具有合法性。索賠依據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或不違反法律基本原
則,尤其是當事人約定的索賠依據內容,其索賠主張須得到法律支持。
②索賠依據具有真實性。索賠依據無論是內容依據還是形式依據,都必須真實有效,反映客觀真實情況。對于虛假索賠依據,不僅得不到賠償,當事人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③索賠依據具有完備性。首先,各種索賠依據應協調一致,并能夠針對和證明特定的索賠事由;其次,索賠依據應滿足必要的形式要求,如口頭形式即不產生依據效力;再次,索賠依據必須準確、及時,內容不明或事后填補的依據,即使真實,也往往無效。
(2)索賠產生的文件依據
①設備工程合同協議書;
②設備工程合同條件;
③設備工程合同洽商、變更協議;
④招標文件、投標書、中標函;
⑤批準的設備工程進度計劃;
⑥工程設計制造、安裝圖紙、技術規范、質量標準、操作規程;
⑦相關法律規范性文件。
(3)索賠求償的證明依據
①業主或設備監理工程師代表指令、通知、確認函;
②業主或設備監理工程師代表簽證的票據;
③現場設備工程施工、安裝記錄;
④材料、設備驗收檢驗報告;
⑤設備工程中間、竣工、試車驗收報告;
⑥設備工程分項結算憑證;
⑦意外事件及應對措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