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設計變更的監理
在設備的制造過程中,因為各種原因經常會有設計變更的問題。
①對設計修改(包括承包商、雇主和監理單位對設計的修改意見),應邀請設計單位研究確定后提出修改通知,并經總監理工程師和雇主會簽后,交承包商執行。
②對制造現場的有關變更,經監理工程師和雇主征得設計人員同意后,由承包商向設計單位辦理洽商。 來
③監理工程師會簽有關各種設計變更時,應側重審查對設備質量是否有不良影響,如發現有不良影響時應明確提出監理意見,必要時提出書面意見向雇主反映。
④各種設計變更均需按程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