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設備監理定位與發展方向
5.1明確設備監理的定位
監理的定位問題,一直是束縛著我國監理行業發展的原因之一。目前社會各界對工程監理的認識存在分歧,在監理應處的位置方面,有的認為監理應是獨立的第三方,有的認為應是業主方的代表,還有的認為監理應代表政府,還有監理單位要不要對安全生產承擔責任、承擔多的責任等一直存在著爭議。
監理為服務于業主的咨詢單位,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簽訂的合同——《委托建設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種,監理工程師受業主委托對項目實施監督和管理。監理合同的標的是服務,即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委托為業主提供高水平的、專業化的智力服務。建設監理按照建設部當年對實施監理制的初衷,應該是“三控、二管、一協調”,但是由于體制原因,機制上不配套,監理的“三控”即投資、進度、質量管理的職能被異化,實際操作中絕多數監理單位僅是以“質量監理為主”,投資控制基本上由建設單位實施,很少項目給予監理實行“三控制”,因此長期以來,監理的“三控、二管、一協調”未得到有效貫徹。
5.1.1《建筑法》第三十二條將工程監理定位為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實施監督。所以,我們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來統一認識,工程監理單位就是受業主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實施監理。監理實際上是建設單位項目管理的延伸,也就是說,監理應該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為業主服務,幫助業主管理好工程項目。因此監理單位一定要轉變觀念,提高服務意識,只有監理的服務水平提高了,才能受到業主的認可,監理的地位才能提高。但是,監理的獨立性也不應忽視,監理企業是獨立的法人,監理工程師在執業時要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合同約定,遵守公平、公正、客觀的職業道德。法律規定的責任必須履行。
5.1.2我國的《安全生產法》和《建筑法》中都沒有規定監理工程師承擔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職責,但《安全條例》中的第14條、第26條與第57條分別對監理工程師在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中承擔的責任做出了一些規定。但其對監理在施工過程中具體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承擔的具體責任不明確,比如在安全生產監理方面,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審查,是實質性的技術審查還是程序性審查,如果是技術性審查,應該審查到什么程度等,都沒有做出明確規定。這就迫切需要相關實施細則的出臺,以《條例》為依據,對監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內容、工作深度進行細化,并對監理應承擔的責任進行明確界定,力爭做到客觀、科學、合理、易操作,避免將監理的安全責任擴化,以正確指導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設備監理業屬智力密集性行業,要求監理工程師應具備廣泛的知識面和比較豐富的工程實踐經驗,且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較高專業技術水平,足夠的管理知識和社會協調能力,熟悉法律法規知識和技術規范,工程設備管理合同和監理工作管理規范規程。遵守各項監理制度,做到依法監理,公正廉潔,盡職盡責,認真負責,堅持科學、求實、高效、嚴謹的工作作風。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以技術規范和合同管理為依據,熱情為工程建設服務。由于設備的多樣性和復雜性,設備監理所承擔的工作是土建監理不可替代的。設備監理的開展還需要行業的支持和法律、法規及政策來引導。
5.2借鑒國外監理行業的發展
5.2.1高效的咨詢服務業
發達國家的監理行業明確界定為咨詢業,并都對監理人員的職業行為制定了道德規范和準則,監理也逐漸成為高效的并受人尊重的咨詢行業。如美國土木工程學會規定了咨詢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的道德準則,其核心內容強調了“正直、公平、誠信、服務”,日本咨詢工程師協會制定了咨詢工程師《職業行為規范》,其基本原則是堅持監理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中立性、服務性。監理工程師正直、公平、誠信、服務等的工作態度和敬業精神,充分體現了“FIDIC”對監理工程師要求的精髓。
5.2.2人才高素質化。
國外對監理工程師、咨詢工程師在學歷方面要求較高,部分具有碩士、博士學位。有的監理公司,高技術職稱人員所占的比例高達30%~40%以上,能熟練運用“FIDIC”制訂的權威性國際通用的范本和國際慣例。同時,國外重視在職監理人員的教學,每年要投入較的費用用于人員培訓,提高監理業務水平。除此之外,國外在吸納監理咨詢工程師時強調個人的工作實踐經驗。如英國咨詢工程師協會規定入會的會員年齡必須在38歲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結構方面的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設計經驗。法國對其資質要求似乎更高,除要求申請人必須是高等土木工程學院畢業生,具有10年以上工程經歷,還必須通過法國建設部“技術監理審查委員會”資審面試確認方可。經上述嚴格的職業要求,監理工程師素質均達精通法律,主要是經濟合同法和“FIDIC”條款;善于管理,主要是熟練掌握現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有技術專長,具備施工安裝各種專業知識,能進行技術經濟分析,為高素質、高智能的管理人才。
“ FIDIC”十分注重提供服務的客觀公正性和工作質量,承諾嚴格保證其所屬協會成員提供標準服務,這也是“FIDIC”在世界上備受業主歡迎,事業不斷發展的根本所在。
5.3設備全過程監理
設備監理作為工程咨詢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孕育出的一種科學的、先進的、有效的項目管理制度。它以我國投資體制改革中項目法人負責制為前提,以工程項目中有關各方簽訂的合同為依據,通過設備監理單位遵循業主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在業主和承包商之間提供客觀、公正的服務,從而實現對重要設備的設計、制造、檢驗、儲運、安裝、調試等過程的質量、進度和投資等實施監督和管理,以提高設備工程的質量和投資效益。
監理工作面臨世界經濟一體化、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健全和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工程設備監理企業必須進一步樹立市場競爭觀念、經營理念和服務意識,不斷拓展經營范圍、擴經營規模,向縱深兩個方面擴展,從單一施工現場的設備安裝監理延伸到設備的設計、制造、運輸、檢驗、試運行等向建設工程全過程的項目管理延伸,從單一的質量控制向投資、進度控制方面發展,應用現代項目管理理論,采用先進的項目管理方法和技術手段,為業主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的咨詢服務。這種咨詢服務可以是從建設工程可行性研究、設備投資、設備設計、設備采購、儲運、安裝管理、試運轉等全過程服務,包括進度、造價、質量等方面的全方位管理。
5.4提高對實施項目設備監理的重要性的認識
目前業主、施工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對實行工程監理的意義及其重要性缺乏認識,對監理的地位及與各方的關系認識模糊,業主認為監理人員是自己的雇員,必須為自己的利益服務,按自己的要求辦,施工單位認為監理人員是業主利益的代表,是為業主服務與說話的,不把監理人員當作獨立的第三方看待,質量監督機構又認為監理人員代替了自己的職能,因而忽視了對工程質量的監管,由于以上的模糊認識,使工程建設各方在關系的協調上不順暢,監理效果不夠理想。更有不少項目建設單位對設備監理概念模糊,認為建設監理能替代設備監理。其實,設備監理在工業發達國家或地區已有上百年的歷史,早已成為通行的慣例。
5.5提高設備監理人員素質
目前監理工程師的知識結構不夠合理,缺乏集技術和管理于一體的復合型監理人才,不熟悉國際慣例,缺乏語言交流溝通能力,參與國際性的監理行業競爭難度較。此外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數量和質量不能滿足監理工作需要,尚未掌握一套必備的現代管理方法與手段,特別是項目總監層次的人才更是十分匱乏,由于總監對工程項目甚至對于一個監理公司能起到關鍵性的形象作用和效應,因而要求他們具有較高的監理藝術、業務水平、協調能力以及管理經驗等。人員素質的差距在很程度上是制約了我們監理行業競爭力。由于設備監理起步較晚,監理人員的素質與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距離,部分人員技術水平不高、責任心不強,還有待加強。
5.6加強注冊管理
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制度目前還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法規建設滯后,綱和考試內容設置不夠科學合理,注冊管理體制沒有理順、虛假注冊、人證分離、執業監督力度不夠等方面問題。 目前監理工程師考試中存在的會考不會干,會干又考不過去的問題。有些持證的卻不真正做事,而有些沒有證的卻認認真真做,結果拿到的報酬比不上有證的,真讓人傷心。一些優秀的監理人員卻因為工作繁忙或沒有資格而沒有考取注冊監理工程師證,而有證的監理人員多半不能適應監理的協調組織工作,自認為我是考核通過的并且注冊了,沒有必要再去學習或參加什么培訓的了,一證在手,什么都不用愁。如這種局面沒有多改變的可能,將會使得家對監理的認識越來越差,越來越不信任,最終會導致監理行業發展越來越困難。
5.7政策法規的引導
國際工程項目管理實踐中,多數將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管理工作與建造期的現場施工監理工作合并委托同一家工程管理顧問公司承擔,而國內工程由于歷史原因多數項目是管理與監理分別委托的。國家建設部2003年3月10日出臺的《關于培育發展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對于依法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項目,具有相應監理資質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受業主委托進行項目管理,業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監理,該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依法行使監理權限,承擔監理責任;沒有相應監理資質的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受業主委托進行項目管理、業主應該另行委托監理”。工程監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和監理單位職能的合并,符合不斷發展的建筑市場運作關系,也符合項目管理的要求。同時,監理單位應逐步向項目管理公司過渡。設備監理單位是為業主服務的機構,迫切需要法規、條例來完善設備監理的職能。
5.8監理人才將向創新型、復合知識型發展
監理人員從事工程監理工作之前,多數都在設計、施工或科研單位工作過,具有一定的工程管理經驗,這對保證工程監理水平是十分有利的。但也應看到,我們現有的監理人員基本上屬于經驗型人才,創新意識不強,這對接受國際不斷出現的工程管理方面的新理論、新思維、新作法不利。我們應特別強調提高監理人員的創新意識,培養具有創新能力的人才。
監理是一種服務行業,服務質量的好壞取決于監理企業的信譽和服務人員的素質及服務意識。服務水平的高低,主要取決于監理企業的專業技能、管理水平、從業人員的資格及經驗、專業配套能力、企業業績和信用等等。隨著我國WTO步伐的加快,國外先進的項目管理公司將不斷涌入中國市場,我國的監理企業面臨著嚴峻的考驗,要想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列。必須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明確自己的發展方向,逐步發展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項目管理公司。行業的要求,形勢的發展,迫切需要監理企業盡快培養和吸收一批懂技術、會管理、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和專業知識的復合型人才。
6、存在問題與對策
市場化的監理企業,要獲得合理的利潤,不斷地發展壯,對于監理協會和各個監理單位來說還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多做工作。第一:共同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設備監理企業的經營活動要以法律為準繩,以市場為依托,以競爭為導向,以利潤為目標,開展公平合理的競爭。在競爭中合作,在合作中競爭,使監理行業和監理企業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第二:規范監理市場秩序,防止惡性競爭。惡性競爭只使少數企業獲得短期、微薄的利益,而使多數企業的長遠利益愛到影響。對此各監理單位要達成共識,協會要有明確的態度和要求。第三:保證監理工作質量,提供優質的監理服務。這是監理行業要求提高監理收費標準的最重要的理由。服務上不去,價格是很難上去的。如果一個工程做好了,業主有新的工程一般都會讓你繼續做,而且價格好談;如果工作做好了,額外增加的監理服務要求業主增加費用相對容易得多。因此,監理服務要努力讓業主滿意,要讓業主覺得“價質相稱”、“物有所值”。第四:加強設備監理工程師的繼續教育工作和培訓管理。注重職業道德教育,樹立企業良好形象。隨著“小業主,監理”氣候的形成,業主賦予監理的職責越來越多,權力也越來越,監理企業應要求監理人員在工作中掌握好分寸,合理地利用||這些權力。按原則辦事,不為人情所動;要清正廉潔,不為利益所動;要不卑不亢,不為權勢所動。只有這樣,才能樹立監理的良好形象,才能理直氣壯地履行監理的職責,成為業主可以信賴的代表。第五:加強監理協會監督與注冊制度,切實扭轉目前重考試和注冊,輕執業管理,對注冊后的執業監督不力等現象。監理工程師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部門的要求,切實履行執業責任和義務,恪守職業道德。對那些不講信用、職業道德差、能力低、工作屢屢失誤導致出現質量安全事故的總監及監理工程師,要堅決清出監理工程師隊伍,問題嚴重的,終身不準進入這個行業。第六:建議修訂設備監理工程師考試辦法,合理設定監理工程師的考試標準。要按照設備監理行業的特點、教育標準和職業實踐的需要,考評結合,科學設置綱,在考試內容中增加實踐考核內容、并盡可能結合各專業工程設備監理的特點,將考試重點放在監理工程師實踐能力的測試上,解決監理工程師考試的實用性問題。
7、結束語
建設監理制已經與業主負責制、招標投標制一起成為建設管理體制中的一項基本制度,但是如何堅持和完善建設監理制、怎樣繼續深化對監理重要性的認識,提高監理人員的社會地位和工作地位,擺脫監理行業存在的困境,使監理事業健康發展,進一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在今后的工程建設和設備監理事業中發揮更的作用,是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廣監理企業需要不斷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課題。
資建核準制、備案制的實施,將進一步推動中國產業經濟的繁榮,更給設備監理行業帶來勃勃生機。“十一五”期間,我國要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走以信息技術和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裝備制造業的道路,推進裝備制造業全面升級,這就對||制造企業競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競爭的焦點就是優質的產品和優質的服務。注冊設備監理制度的參與使得裝備制造企業的各級人員的質量意識通過他們的嚴格要求和監督幫助得到普遍提高,同時也鍛煉了企業自身的設計、制造、質檢隊伍,產品質量穩步提高,由此更帶動了企業整體質量意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時,通過注冊設備監理工程師的有效工作,還可以防范貸款風險,提高投資效益,提升社會信用水平,形成符合市場規律的良性信用機制,從而保證銀行的信貸資產安全。
在中國的電力、機械、冶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諸多領域的高速發展的同時,以提高產品質量、縮短建設周期、降低投資風險、減少資源消耗為己任的注冊設備監理師自然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