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一般事故處理
7.1.滿水處理
7.1.1.在正常運行中,當鍋內水位升到看不見時,應:
a)首先進行水位的檢查,確認水位過高,即適當減少給水;
b)為了防止省煤器沸騰,&考&試大$打開省煤器旁通煙道擋板,或開大省煤器再循環。
7.1.2.雖經上述處理,但水位仍不下降時,可:
a)適當打開下部排污門進行放水;
b)待水位降至正常水位時。關閉排污閥。
7.1.3.經過檢查無問題時可繼續運行。
7.1.4.嚴重滿水,應采取緊急停爐。
7.2.缺水處理
7.2.1.在正常運行中,當鍋內水位下降到看不見時,應首先進行“叫水”。
a)若鍋爐內有水,&考&試大$可繼續增大給水,并檢查各排污閥門是否嚴密;
b)如發現問題立即報告班長;
c)對水位表水孔低于最高火界的鍋爐,缺水后應立即緊急停爐。
7.2.2.雖經叫水,水位計內仍看不見水位時,應立即停止給水,進行緊急停爐關閉主汽閥。
7.3.鍋爐受壓元件損壞處理
7.3.1.注意保持水位。
7.3.2.緊急停爐。
7.3.3.燃燒室內如有蒸汽,引風機不能停止運行。
7.4 省煤器的沸騰處理
7.4.1.減弱燃燒。
7.4.2.抬起省煤器安全閥進行排汽,&考&試大$打開省煤器旁通煙道,開大給水閥或增大再循環水量。
7.4.3.如沸騰嚴重不能維持鍋爐水位時,應:
a)關閉省煤器出口至鍋筒閥門,打開直通鍋筒上水閥門向鍋筒供水;
b)待省煤器出口水溫降至規定標準后,恢復正常運行。
7.5.超壓處理
7.5.1.蒸汽鍋爐:
a)減緩燃燒,增加給水;
b)抬起安全閥進行排汽;
c)上述處理后氣壓仍不下降時應緊急停爐;
d)事后查明超壓和安全閥未功作原因,報告有關人員于以排除。
7.5.2.熱水鍋爐:
a)在輕微超溫時,可打開泄放閥進行排汽;
b)減弱燃燒,慢慢補水;
c)嚴重超溫超壓時&考&試大$,要緊急停爐,扒出爐火,停止通風。
7.6.卡住爐排處理
7.6.1.立即停止爐排傳動機構。
7.6.2.倒車重新啟動。
7.6.3.倒車后仍不能啟動&考&試大$,需停爐檢查,排除故障。
7.7.停電處理
7.7.1.若夜間停電,應先點燃備用照明,注意監護鍋爐水位、汽壓或水溫、水壓。查明停電原因。
7.7.2.適當調整送汽閥門,&考&試大$保持鍋爐汽壓。
7.7.3.拉下各部位電源,用汽動給水裝置上水維持鍋爐水位。
8.記錄
鍋爐運行日記、鍋爐試噴記錄、水質化驗記錄、鍋爐檢修記錄、鍋爐安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