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確定標準的名稱?
答:標準的名稱應力求簡練、明確地突出標準的主題,使之與其他標準區別開來。
標準的名稱應由幾個盡可能短的獨立要素組成,其順序是從一般到具體,包括下列三個要素:
1)引導要素:指出該標準所屬的總領域。
2)主體要素:指出在該總領域中處理的主要問題。
3)補充要素:指出主要問題的某一具體方面,或給出細節,將該標準區別于其他標準或同一標準的其他部分。
標準名稱的主體要素是不能省略的,引導要素和補充要素則要視情況給出。
如果沒有引導要素,在主體要素中所表述的主題就不明確時,則必須有引導要素。
例1:
叉車 鉤式叉臂 詞匯
如果標準名稱的主體要素連同補&&充要素一起能明確地概括標準所論述的主題時,則引導要素可省略。
例2:
工業用過硼酸鈉 容積密度的測定
如果標準僅包括主體要素中所述主題的一個方面或少數幾個方面,或者如果它還需要同其他標準相區別,則必須有補充要素。
在標準作為一系列獨立部分出版時,補充要素用來區分和鑒別各個部分(每一部分保留同樣的引導要素和主體要素,或僅保留同樣的主體要素)。
例3:
半導體器件 分立器件和集成電路 第1部分:總則
半導體器件 分立器件和集成電路 第2部分:整流二極管
例4:
電線電纜交貨盤 型式尺寸
電線電纜交貨盤 技術要求
如果標準的內容包括了主體要素的所有標準化的內容。此時標準名稱的補充要素可以省略。
例5:
手術無影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