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號欄中技術產(chǎn)品文件用圖形符號如何給出?
答:技術產(chǎn)品文件用圖形符號應在邊線不小于20 mm的符號欄中給出。這主要是為了保證標準中給出的圖形符號不會太小,如果表格小于20 mm,則符號勢必也很小,必然影響其清晰度,對以后的使用、制作(放、縮小)等帶來不利的影響。
圖形符號在符號欄中應盡量勻稱,符號與空白的比例要恰當。如果做不到這一點,比如空白過,符號過小,則即使符號欄的小符合了要求(于20mm),符號仍可能很不清晰。
所以說,符號欄中給出的技術產(chǎn)品文件用圖形符號&&應符合上述兩個要求。另外,符號欄中給出的圖形符號也可帶有基本網(wǎng)格(參見 GB 7093.2),這時網(wǎng)格的每一小格的尺寸為 lmm×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