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法》立法宗旨和原則
宗旨:為了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為了明確產品質量責任;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序。
基本原則:
1、有限范圍原則:《產品質量法》主要調整產品在生產、銷售以及對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管理活動中發生的權利、義務、責任關系。重點解決產品質量責任問題,完善我國產品責任的民事賠償制度。
2、統一立法、區別管理的原則:以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政府技術監督部門要實施強制性管理;對其它產品則通過市場競爭優勝劣汰。
3、實施行政區域統一管理、組織協調的屬地化原則: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和執法監督檢查采用地域管轄原則。
4、獎優罰劣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