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適時地提出索賠
索賠事件時效性很強,當某一個索賠事件發生后,一定要及時的將索賠意向用書面的形式通知業主和監理。否則,超過了時限,承包商自己就喪失了該事件索賠的權利。在索賠時效上,不同合同有著不同要求。如 FIDIC合同條款要求承包商“應在引起索賠事件發生之后的28d之內,將他的索賠意向通知工程師”,而 2003年版的《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合同條款53.1則規定:“如果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中任何條款提出附加支付的索賠時,他應該在該索賠事件首次發生的21d之內將其索賠意向書提交監理工程師,并抄送業主”。另外,業主最關心的是工程的工期,當任何工程項目進展到3/5左右時,就到了該項目工程的施工高峰,此時工程的工作面多,且資金耗費也大,很多問題已基本凸顯,為了確保工期,業主此時也非常關注工程進展。所以,大量的索賠事件應在這一時期得到解決。全部的索賠談判,也應該集中在工程項目完工的前后完成,否則,工程竣工交付后,索賠要求就可能落空。另外,近年來隨著工程保險產業的逐步發展,建筑工程保險已經成了工程項目中一項重要支付項目。業主們為了減少自身的風險,將不可抗拒的一些風險轉加給了保險公司承擔。工程出險理賠的時效性則更強,因為每當工程出險以后,按規定必須在工程出險現場不被擾動的前提下通知保險公司的有關人員立即前來踏勘現場,清理損失情況,而后,才能進行理賠。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時間就是金錢。
2.5、靈活地把握好談判時機
施工索賠是一項十分復雜的工作,說它是一門藝術也不為過,索賠談判更沒有可遵循的規律,有時只能是因人、因事、因地的在事態發展中逐漸進展,在索賠談判中往往會因為一句話,或者一些不被注意的舉動使一輪談判無所進展。所以,承包商要達到索賠的目的,必須適時有效地把握索賠談判的全過程。為此,就要在每次談判前擬好即將談判的提綱,確定有可能達到的目標,必要時不排除設定幾個方案,以便靈活掌握,這樣做的目的是把握好每一次談判機會。另外,在索賠談判中發生相互爭執的情況是常有的,有時在談判進展膠著狀態時,理智的退讓有可能出現新的轉機。
3、結束語
工程項目管理的重點以往只是按質保期將工程項目做完,如期交工就行了,但是在市場經濟的今天,經濟效益同樣是工程項目管理中頭等重要的大事。因為,項目管理最終的經濟效益將成為建筑業企業的“血液”,其“血液”要源源不斷的被進行補充,其企業才有生命力,一旦中斷企業的生命也就不復存在了。按照市場經濟的原則,要搞活經濟就必須“開源”。在工程項目管理中,調價索賠就是其重要的“開源”環節。所以說,施工索賠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復雜工作,實踐經驗證明,它的成敗與否在于首先要干好在建的工程項目,在工期、質量問題上一定讓業主滿意,在這一點上決不能含糊,其次還要有一支高素質的索賠隊伍,因為施工索賠既是一門技術,也是集經濟、法律等知識為一體的綜合性學科,而且,參與索賠工作的人員既要懂上述的專業技術知識,還要有強烈的索賠意識和認真負責的敬業精神。只有勤于思考,積極主動,以企業利益為第一的思想,并不失時機的忘我工作,才能將工程施工索賠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