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第二章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
考試要求
1.了解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概念和申報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條件、程序。
2.熟悉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登記注冊和義務與權利。
3.掌握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執業范圍。掌握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必備的業務素質條件、職業道德行為準則。
第一節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概念(了解)
一、注冊咨詢工程師概述
國家人事部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于2001年12月頒發了《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正式確定了“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名稱和制度。
國際上咨詢工程師認可的一般概念是:咨詢工程師是以從事工程咨詢業務為職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專業(經濟和管理等)人員的統稱。
二、我國注冊咨詢工程師的含義
目前,我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與國際上通稱的“咨詢工程師”還有所區別。國際上咨詢工程師是搞建設全過程咨詢的,屬于廣義咨詢工程師的范圍,除了項目前期咨詢之外,還包括設計、建造、監理等全部工程咨詢的業務內容。由于我國現行管理體制下,工程建設領域和階段被分由不同的政府行政部門管理,為避免與國家已經確定的其他執業資格注冊制度重復和矛盾,我國在注冊咨詢工程師名稱上專門注上(投資)兩個字。
因此,“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的含義為:以建設前期投資咨詢為主,同時也兼顧到經濟建設全過程中與投資咨詢相關的業務,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注冊證》的專業技術人員的統稱。
三、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 的執業范圍(掌握)
根據人事部、國家計委印發的《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在其證書規定的專業類別內,可在以下范圍執業:(1)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咨詢;(2)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咨詢;(3)經濟建設專題咨詢;(4)投資機會研究;(5)工程項目建議書的編制;(6)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7)工程項目評估;(8)工程項目融資咨詢、績效追蹤評價、后評價及培訓咨詢服務;(9)工程項目招投標技術咨詢;(10)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工程咨詢業務。
第二節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
一、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報名考試的條件和程序(了解)
報名參加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考試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方面基本條件: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獲準在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二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三是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和一定的工程咨詢業務閱歷。不論學歷多高,報名者至少需要有兩年以上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的工作經歷。
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由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組織或授權組織實施考務工作,會同國家計委對考試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全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管理委員會組織編寫考試大綱、專用教材和組織命題,由人事部考試中心負責考務工作。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一)報考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博2碩3研4年,本6專科滿8年,非技非經加2年(碩和研不一樣),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
(二)申請參加考試的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
(2)考試管理機構會同地方工程咨詢管理機構,審查合格后,發給準考證;
(3)參加考試。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4)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證書》;
(5)考場原則上設在省會城市。
二、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考試科目考試
以3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參加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
具備以下條件(4種)之一者,可免試:
1、在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的人員;
2、獲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及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4、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