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對項目的資源和對項目實施的過程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評價。
(1)計劃:為完成項目目標而編制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運轉程序和工作計劃。
(2)組織:針對某個具體項目以某種適用的組合方式,形成項目管理機構或團隊,其成員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和權利劃分,并按照預定的管理制度、程序和計劃在項目的啟動、立項、實施過程中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考核和服務等活動。 采集者退散
(3)指揮:項目的各級管理者按照明確劃分的組織管理層次、權力范圍和職責分工,對項目相關活動,通過發布指令進行決策、調遣、督導和檢查等,以便充分發揮各項生產要素的有效性。
(4)協調:通過相互溝通、調整、聯合等方法,使項目涉及的各方配合得當、協同一致,以便順利地實現項目目標。建設工程項目的相關協調包括:人員與人員之間的協調、系統和系統之間的協調、系統和環境之間的協調。
(5)控制:管理人員按照計劃指標來衡量實際執行中所取得的進展和成果,采取相應措施糾正所發生的偏差,使項目預定目標得以實現的管理活動。 來
(6)評價:對項目相關的計劃、活動及成果所進行的階段性的或建成后的分析、論證和評判。評估其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學性,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以提高項目的監管水平,完善實施中的項目,為新建項目提供借鑒。
【2008年真題】工程項目管理的職能,是對項目的( )進行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評價。
A.工程技術和資金使用
B.資源和實施過程
C.投資、質量、進度
D.資金和實施過程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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