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概念
即管理者運用系統的理論和方法,對工程項目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和評價等管理,旨在實現項目特定目標的專業化活動。
項目管理的主體、對象
項目管理的主體是項目管理者,主要涉及到業主、咨詢工程師、承包商、供應商、貸款銀行和政府部門等。
項目管理的對象是建設工程項目。
(1)業主的項目管理 對項目進行全面管理的中心,反映了各投資方對項目的要求,通常采用間接管理方式。
(2)咨詢工程師的項目管理 根據業主委托,為尋求解決工程項目實際問題的最佳途徑提供的智力服務。
(3)承包商的項目管理 主要通過以項目經理為首的項目團隊來實施,建成工程實體,其管理的直接對象是人員、材料、設備以及建設資金等。
(4)供應商的項目管理 為了保證建設項目所需材料設備按時、按質、按量供應所進行的活動,需要與承包商的密切配合。
(5)貸款銀行的項目管理 對項目投資資金采用專業手段進行控制,保持投入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
(6)政府部門的項目管理 主要是宏觀管理,具有較大的權威性和強制性,在管理中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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