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款=(實際修復費用-殘值)×事故責任比例×(1-免賠率)
其二,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于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額與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比例計算賠償修復費用。即:
賠款=(實際修復費用-殘值)×(保險金額/新車購置價)×事故責任比例×(1-免賠率)
其三,施救費僅限于對保險車輛的必要、合理的施救支出。如果施救財產中含有保險車輛以外的財產,則應按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占施救總財產的實際價值的比例分攤施救費用。具體計算公式為:
保險金額等于投保時新車購置價的:
施救費=實際施救費用×事故責任比例×(保險車輛實際價值/實際施救財產價值)×(1-免賠率)
保險金額低于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的:
施救費=實際施救費用×事故責任比例×(保險金額/新車購置價)×(保險車輛實際價值/實際施救財產價值)×(1-免賠率)
4.第三者責任保險的賠償。
保險車輛發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保險人理賠時應該本著以下基本原則:
第一,保險車輛發生第三者責任事故時,應當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根據保險單載明的賠償限額核定賠償數額。
第三,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且事先未征得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擅自同意承擔或支付的賠款,保險人拒賠。
(七)機動車輛保險的其他規定 (1)碰撞互不追償協議。如果簽訂該協議的不同保險人所承保的車輛發生相互碰撞,遭受損害,保險人對各自承保的機動車輛損失償付賠款,不再進行法定的追償。
(2)第三者賠款平分的協議。參加協議的保險人在各自承保的機動車輛碰撞后,對第三者的賠款各自承擔一半。該協議有效的情況為:第一,僅限于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而且雙方保單均承保該類責任;第二,必須是參加協議的各方承保的機動車輛互撞。
(3)代位求償。我國《機動車輛保險條款》第22條規定:保險車輛發生基本險(車輛損失險)條款列明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在法院立案后,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賠償請求,應按照保險合同予以部分或全部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由于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方的請求賠償的權利或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償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或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代位求償適用于保險事故損失應由第三方賠償的案件的處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