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3-25 共2頁
票據結算
票據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約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
票據概述
(一)票據種類(P306)
在我國,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 匯票包括商業匯票和銀行匯票;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支票是單位、個人簽發。
【例題】下列票據中,不屬于《票據法》調整范圍的是( )。(2007年)
A、匯票 B、本票
C、支票 D、發票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法》的調整范圍。根據規定,我國《票據法》的調整范圍包括匯票、本票和支票。選項D不屬于《票據法》的調整范圍。
(二)票據當事人(P307)
1、基本當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如:在商業匯票和支票中)
提示:在本票、銀行匯票中基本當事人是2個,即出票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當事人:包括承兌人、背書人、被背書人、保證人等。
舉例:A企業向B簽發100萬元支票,甲銀行是A企業的開戶行。甲銀行為付款人,A為出票人,B為收款人;B將支票背書轉讓給C,C背書轉讓給D,c為背書人,D為被背書人。
【例題】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票據基本當事人的有( )。(2007年)
A、出票人
B、收款人
C、付款人
D、保證人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基本當事人的范圍。票據基本當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種,不包括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