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3-19 共3頁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1)如果進口的貨物不征消費稅,則上述公式中的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
(2)如果進口的貨物應征消費稅,則上述公式中的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提示1】進口環節計算增值稅時,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提示2】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可以作為進項稅額以票抵扣(特殊貨物除外)。
【例題·計算題】某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3月從國外進口一批原材料,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100萬元,該批原材料分別按10%和17%的稅率向海關繳納了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并取得了相關完稅憑證。該批原材料當月加工成產品后全部在國內銷售,取得銷售收入200萬元(不含增值稅),同時支付運輸費8萬元(取得運費發票)。已知該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要求:計算該企業當月應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正確答案』
(1)進口原材料的應納增值稅稅額=(100+100×10%)×17%=18.7(萬元)
(2)境內銷售環節允許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18.7+8×7%=19.26(萬元)
(3)應納增值稅稅額=200×17%-19.26=14.74(萬元)增值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