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四、綜合題(本題型共2小題,每小題15分,本題型共30分。在答題卷上解答,答在試題卷上無效。答案中的金額用人民幣萬元表示,有小數點的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兩位后四舍五入。)
1.A和B注冊會計師首次接受委托,負責審計上市公司甲公司20×8年度財務報表。相關資料如下:
資料一:甲公司持有聯營企業40%的股權,20×8年度按權益法核算確認的投資收益占當年未審利潤總額的30%。聯營企業20×8年度財務報表由其他注冊會計師審計。
資料二:A注冊會計師從固定資產明細賬的期初余額中選取樣本,檢查采購合同和發票等原始單證,以獲取與固定資產原值的期初余額相關的各項認定的審計證據。
資料三:8注冊會計師對主營業務收入的發生認定進行審計,編制了審計工作底稿,部分內容摘錄如下(金額單位:萬元):
記賬憑證日期 | 記賬憑證編號 | 記賬憑證金額 | 發票日期 | 出庫單日期 |
20×8年1月5日 | 轉字10 | 12 | 20×8年1月8日 | 20×8年1月8日 |
20×8年2月20日 | 轉字30 | —120 | 20×8年2月20日 | 不適用 |
20×8年2月28日 | 轉字45 | 7 | 20×8年2月27日 | 20×8年2月27日 |
20×8年3月20日 | 轉字40 | 8 | 20×8年3月19日 | 20×8年3月19日 |
(略) | ||||
20×8年11月3日 | 轉字4 | 10 | 20×8年11月2日 | 20×8年11月2日 |
20×8年11月15日 | 轉字28 | 200 | 20×8年11月14日 | 20×8年11月14日 |
20×8年12月10日 | 轉字50 | 250 | 20×8年12月10日 | 20×8年12月10日 |
審計說明: (1)根據銷售合同約定,在客戶收到貨物、驗收合格并簽發收貨通知后,甲公司取得收取貨款的權利。審計中已檢查銷售合同。 (2)已檢查記賬憑證日期、發票日期和出庫單日期,未發現異常。發票和出庫單中的其他信息與記賬憑證一致。 (3)11月轉字28號和12月轉字50號記賬憑證反映的銷售額較高,財務經理解釋系調整售價所致。 (4)2月轉字30號記賬憑證反映,甲公司在20×7年度銷售并確認收入的一筆交易,于20×8年2月發生銷退回。甲公司未按規定調整20×7年度財務報表,前任注冊會 計師于20×8年3月對甲公司20×7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了標準審計報告。 |
資料四:因主導產品不符合國家環保要求,政府部門于20×8年12月要求甲公司在20×9年9月30日前停止生產和銷售該類產品。A和B注冊會計師復核了管理層對持續經營能力作出的評估和擬采取的應對措施,認為在編制財務報表時運用持續經營假設是適當的,但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甲公司已在財務報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
(1)針對資料一,如果A和B注冊會計師擬參與其他注冊會計師對聯營企業的風險評估工作,指出通常應當實施哪些審計程序。
(2)針對資料二,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就答題卷第9頁給出的與固定資產原值的期初余額相關的認定,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實施的審計程序是否可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如果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指出針對這些認定應當實施的一項主要實質性程序和審計路徑起點。將答案直接填入答題卷第9頁相應的表格內。
(3)針對資料三中的審計說明第(1)至(3)項,逐項指出8注冊會計師實施的審計程序中存在的不當之處,并簡要說明理由。
(4)針對資料三中的審計說明第(4)項,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如果擬對20×8年度財務報表出具標準審計報告,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11號——比較數據》的要求,指出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分別應當采取哪些措施。
(5)假定只存在資料四所述情況,代為續編以下審計報告。將答案直接填入答題卷第11頁。
審計報告
甲公司全體股東:
(引言段略)
一、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
(略)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略)
三、審計意見
××會計師事務所
中國注冊會計師:A
(蓋章)
(簽名并蓋章)
中國注冊會計師:B
(簽名并蓋章)
中國××市
二○×九年×月×日
【答案】
(1)注冊會計師通常可以實施下列程序參與其他注冊會計師對聯營企業的風險評估的工作:(參考教材P556)
①與其他注冊會計師或聯營企業的管理層討論對甲公司有重要影響的聯營企業的業務活動;
②與其他注冊會計師討論錯誤或舞弊導致的聯營企業的財務信息出現重大錯報的風險;
③復核其他注冊會計師對已識別的重大錯報風險所作的工作記錄。
(2)
相關認定 |
是否可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是/否) |
主要實質性程序 |
審計路徑起點 |
存在 |
否 | 實地檢查期初已存在的固定資產 |
從期初固定資產明細賬選取項目追查到實物 |
完整性 |
否 |
檢查上期注冊會計師審計工作底稿 |
上期固定資產工作底稿實地盤點記錄 |
權利和義務 |
是 |
||
計價和分攤 |
是 |
(3)審計程序設計恰當性分析:
①第(1)事項,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程序存在不當之處,因為已經說明“在客戶收到貨物、驗收合格并簽發收貨通知后,甲公司才取得收取貨款的權利”,所以此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僅僅檢查了銷售合同是不夠的,還應該檢查客戶簽發的收貨通知單。
②第(2)事項,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程序存在不當之處,因為已經說明“在客戶收到貨物、驗收合格并簽發收貨通知后,甲公司才取得收取貨款的權利”,所以此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中僅僅檢查了發票和出庫單中其他信息與記賬憑證的一致,是不夠的,還應該檢查客戶簽發的收貨通知單的日期。
③第(3)事項,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程序存在不當之處。不能夠根據獲取的財務經理的詢問結果得出審計結論,應當進一步的了解行業狀況、市場價格變化信息,并檢查被審計單位關于價格調整的會議記錄和相關文件。必要時向被審計單位的客戶函證銷售合同中的價格條款。
(4)針對事項(4),屬于注冊會計師注意到的可能影響上期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而以前未就該重大錯報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則這種情況下:
①注冊會計師應當與管理層討論,要求進行三方會談,將該事項告知前任注冊會計師,并請管理層重新出具20×7年度的財務報表,請前任注冊會計師重新出具審計報告。
在前任注冊會計師重新出具審計報告后,注冊會計師應當關注本期財務報表中的比較數據是否已經得到了恰當調整和列報,與更正后的上期財務報表是否一致,且在附注中已經對更正情況做出了充分披露。
注冊會計師對本期財務報表中的該事項應當建議被審計單位做出修改,并實施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②管理層應該根據注冊會計師的要求安排與前任注冊會計師的三方會談,并根據注冊會計師的意見修改上期和本期財務報表,并獲取前任注冊會計師重新出具的審計報告。
(5)續寫審計報告
三、審計意見
我們認為,甲公司財務報表已經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甲公司20×8年12月31日的財務狀況以及20×8年度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四、強調事項
我們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注,如財務報表附注×所述,甲公司由于主導產品不符合國家環保要求,被政府部門于20×8年12月要求在20×9年9月30日前停止生產和銷售該類產品。甲公司以在財務報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擬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續經營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本段內容并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