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2.甲公司主要從事汽車輪胎的生產和銷售,其銷售收入主要來源于國內銷售和出口銷售。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甲公司20×8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并委派A注冊會計師擔任項目負債人。
資料一:
(1)甲公司的收入確認政策為:對于國內銷售,在將產品交付客戶并取得客戶簽字的收貨確認單時確認收入;對于出口銷售,在相關產品裝船并取得裝船單時確認收入。
(2)在甲公司的會計信息系統中,國內客戶和國外客戶的編號分別以D和E開頭。
(3)20×8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為1美元=6.8元人民幣。
資料二:
甲公司編制的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摘錄如下:
20×8年12月31日賬齡分析 | ||||||
客戶類別 |
原幣(萬元) |
人民幣(萬元) |
其中: | |||
1年以內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國內客戶 |
41158 |
28183 |
7434 |
4341 |
1200 | |
國外客戶 |
美元2 046 |
15345 |
10981 |
2164 |
2200 |
0 |
合計 |
56503 |
39164 |
9598 |
6541 |
1200 | |
20×7年12月31日賬齡分析 | ||||||
客戶類別 |
原幣(萬元) |
人民幣(萬元) |
其中: | |||
1年以內 |
1-2年 |
2-3年 |
3年以來 | |||
國內客戶 |
31982 |
23953 |
4169 |
3860 |
0 | |
國外客戶 |
美元2 006 |
14046 |
11337 |
2539 |
170 |
0 |
合計 |
46028 |
35290 |
6708 |
4030 |
0 |
資料三:
注冊會計師選取4個應收賬款明細賬戶,對截至20×8年12月31日的余額實施函證,并根據回函結果編制了應收賬款函證結果匯總表。有關內容摘錄如下:
客戶編號 |
客戶名稱 |
甲公司賬面金額
(原幣萬元) |
回函金額
(原幣萬元) |
差異金額
(原幣萬元) |
回函方式 |
審計說明 |
D1 |
A公司 |
人民幣7616 |
5000 |
2616 |
原件 |
(1) |
D2 |
B公司 |
人民幣9054 |
6054 |
3000 |
原件 |
(2) |
D3 |
C公司 |
人民幣7618 |
7618 |
0 |
傳真件 |
(3) |
E1 |
E公司 |
美元1448 |
未回函 |
不適用 |
未回函 |
(4) |
審計說明:
(1)回函直接寄回本所。經詢問甲公司財務經理得知,回函差異是由于A公司的回函金額已扣除其在20×8年12月31日以電匯的方式向甲公司支付的一筆2616萬元的貨款。甲公司于20×9年1月4日實際收到該筆款項,并記入20×9年應收賬款明細賬中。該回函差異不構成錯報,無需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
客戶編號 |
客戶名稱 |
甲公司賬面金額
(原幣萬元) |
回函金額
(原幣萬元) |
差異金額
(原幣萬元) |
回函方式 |
審計說明 |
D1 |
A公司 |
人民幣7616 |
5000 |
2616 |
原件 |
(1) |
D2 |
B公司 |
人民幣9054 |
6054 |
3000 |
原件 |
(2) |
D3 |
C公司 |
人民幣7618 |
7618 |
0 |
傳真件 |
(3) |
E1 |
E公司 |
美元1448 |
未回函 |
不適用 |
未回函 |
(4) |
審計說明:
(1)回函直接寄回本所。經詢問甲公司財務經理得知,回函差異是由于A公司的回函金額已扣除其在20×8年12月31日以電匯的方式向甲公司支付的一筆2616萬元的貨款。甲公司于20×9年1月4日實際收到該筆款項,并記入20×9年應收賬款明細賬中。該回函差異不構成錯報,無需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
(2)回函直接寄回本所。經詢問甲公司財務經理得知,回函差異是由于甲公司在20×8年12月31日向B公司發出一批產品(合同價款3000萬元),同時確認了應收賬款3000萬元及相應的銷售收入。B公司于20×9年1月5日收到這批產品。其回函未將該3000萬元款項包括在回函金額中,經檢查相關的銷售合同、銷售發票、出庫單以及相關記賬憑證,沒有發現異常。該回函差異不構成錯報,無需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2)回函由C公司直接傳真至本所。回函沒有差異,無需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2)未收到回函。執行替代測試程序:從應收賬款借方發生額選取樣本,檢查相關的銷售合同、銷售發票、出庫單以及相關記賬憑證,并確認這些文件中的記錄是一致的。沒有發現異常,無需實施進一步的審計程序。 |
要求:
1.針對資料二,結合資料一,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指出資料二中應收賬款賬齡分析表存在哪些不當之處,并簡單說明理由。
2.針對資料三中的審計說明(1)至(4)項,結合資料一,假定不考慮其他條件,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實施的審計程序及其結論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如果存在,簡要說明理由并提出改進建議。將答案直接填入答題卷第15頁至第16頁的相關表格內。
答案:
(1)
1、國內顧客:07年1-2年余額小于08年的2-3年余額
2、國外顧客:08年未按12月31日的匯率折算
(2)
審計說明序號 |
實施的審計程序及其結論是否存在不當之外(是/否) |
理由 |
改進建議 |
(1) |
是 |
回函差異不能僅僅詢問被審計單位財務經理就得出結論,應該進一步證實 |
注冊會計師應檢查1月4日收到該筆款項的原始資料并檢查09年明細賬 |
(2) |
是 |
應在2009年確認收入 |
調整08年銷售收入,并檢查客戶簽字的收獲確認單 |
(3) |
是 |
傳真的可靠性不高,需要對方寄原件回來 |
從明細賬追查到原始憑證 |
(4) |
是 |
只需要檢查E公司的原始憑證和裝船單,不用抽樣檢查 |
檢查E公司的原始憑證和裝船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