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本題型共3題,每題10分,共30分。要求列出計算步驟,每步驟運算得數精確到小數點兩位。在答題卷上解答,答在試題卷上無效。)
1.某市卷煙生產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8年6月有關經營業務如下:
(1)2日向農業生產者收購煙葉一批,收購憑證上注明的價款500萬元,并向煙葉生產者支付了國家規定的價外補貼;支付運輸費用10萬元,取得運輸公司開具的運輸發票,煙葉當期驗收入庫;
(2)3日領用自產煙絲一批,生產A牌卷煙600標準箱;
(3)5月從國外進口B牌卷煙400標準箱,支付境外成交價折合人民幣260萬元、到達我國海關前的運輸費用10萬元、保險費用5萬元;
(4)16日銷售A牌卷煙300標準箱,每箱不含稅售價1.35萬元,款項收訖;將10標準箱A牌卷煙作為福利發給本企業職工;
(5)25日銷售進口B牌卷煙380標準箱,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720萬元;、
(6)27日購進稅控收款機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0萬元、增值稅1.7萬元;外購防偽稅控通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1萬元、增值稅0.17萬元;
(7)30日盤點,發現由于管理不善庫存的外購已稅煙絲15萬元(含運輸費用0.93萬元)霉爛變質。
(其他相關資料:①煙絲消費稅比例稅率為30%;②卷煙消費稅比例稅率:每標準條調撥價格在50元以上的(含50元,不含增值稅)為45%,每標準條對外調撥價格在50元以下的為30%;卷煙消費稅定額稅率:每標準箱(250標準條)150元;③卷煙的進口關稅稅率為20%;④相關票據已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外購煙葉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2)進口卷煙應繳納的關稅;
(3)進口卷煙應繳納的消費稅;
(4)進口卷煙應繳納的增值稅;
(5)直接銷售和視同銷售卷煙的增值稅銷售項稅額;
(6)購進稅控收款機和防偽稅控通用設備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7)損失煙絲應轉出的進項稅額;
(8)企業6月份國內銷售應繳納的增值稅;
(9)企業6月份國內銷售應繳納的消費稅。
參考答案: (1)外購煙葉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500×(1+10%)×(1+20%)×13%+10×7%=86.5(萬元)
(2)進口卷煙應繳納的關稅=(260+10+5)×20%=275×20%=55(萬元)
(3)每條價格=(275+55+150×0.04)÷(1-30%)÷(250×400)=0.0048(萬元)=48(元)<50(元/條),適用稅率30%
進口卷煙應繳納的消費稅=(275+55+150×0.04)÷(1-30%)×30%+150×0.04=150(萬元)
(4)進口卷煙應繳納的增值稅=(275+55+150×0.04)÷(1-30%)×17%=81.6(萬元)
(5)直接銷售和視同銷售卷煙的增值稅銷售項稅額=(300+10)×1.35×17%+720×17%=193.55(萬元)
(6)購進稅控收款機和防偽稅控通用設備可抵扣的進項稅額=1.7+0.17=1.87(萬元)
(7)損失煙絲應轉出的進項稅額=(15-0.93)×17%+0.93÷(1-7%)×7%=2.46(萬元)
(8)企業6月份國內銷售應繳納的增值稅=193.55-(86.5+81.6+1.87-2.46)=26.04(萬元)
(9)A卷煙單價=13500÷250=54(元),適用稅率45%。
企業6月份國內銷售應繳納的消費稅=(300+10)×1.35×45%+(300+10)×0.015=192.98(萬元)
2.某市一家居民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銷售彩色電視機,假定2008年度有關經營業務如下:
(1)銷售采取得不含稅收入8600萬元,與彩電配比的銷售成本5660萬元;
(2)轉讓技術所有權取得收入700萬元,直接與技術所有權轉讓有關的成本和費用100萬元;
(3)出租設備取得租金收入200萬元,接受原材料捐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材料金額5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金8.5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30萬元;
(4)購進原材料共計30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進項稅稅額510萬元;支付購料運輸費用共計230萬元,取得運輸發票;
(5)銷售費用1650萬元,其中廣告費1400萬元;
(6)管理費用85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90萬元;
(7)財務費用80萬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業借款500萬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萬元(當年金融企業貸款的年利率為5.8%);
(8)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540萬元;發生的工會經費15萬元、職工福利費82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8萬元;
(9)營業外支出300萬元,其中包括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的捐款150萬元。
(其他相關資料:①上述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不涉及轉讓費用;②取得的相關票據均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計算回答總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企業2008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2)企業2008年應繳納的營業稅;
(3)企業2008年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4)企業2008年實現的會計利潤;
(5)廣告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6)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7)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8)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9)公益性捐贈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10)企業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11)企業2008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參考答案: (1)應繳納的增值稅=8600×17%-8.5-510-230×7%=927.4(萬元)
(2)應繳納的營業稅=200×5%=10(萬元)中 華會 計 網校
(3)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927.4+10)×(7%+3%)=93.74(萬元)
(4)會計利潤=8600-5660+700-100+200+50+8.5+30-1650-850-80-300-10-93.74=844.76(萬元)
(5)銷售(營業)收入=8600+200=8800(萬元)
廣告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1400-8800×15%=80(萬元)
(6)業務招待費×60%=90×60%=54(萬元),銷售(營業)收入×0.5%=8800×0.5%=44(萬元)
業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90-44=46(萬元)
(7)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40-500×5.8%=11(萬元)
(8)工會經費扣除限額=540×2%=10.8(萬元),調增15-10.8=4.2(萬元)
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540×14%=75.6(萬元),調增82-75.6=6.4(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540×2.5%=13.5(萬元),調增18-13.5=4.5(萬元)
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4.2+6.4+4.5=15.1(萬元)
(9)公益性捐贈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150-844.76×12%=48.63(萬元)
(10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844.76+80+46+11+15.1+48.63-30=1015.49(萬元)
(11)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1015.49-600)×25%+100×25%×50%=116.37(萬元)
3.居住在市區的中國居民李某,為一中外合資企業的職員,2007年取得以下所得:
(1)每月取得合資企業支付的工資薪金9800元;
(2)2月份,為某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取得報酬30 000元,與其報酬相關的個人所得稅由該企業承擔;
(3)3月份,從A國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折合人民幣15000元,已按A國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折合1500人民幣元并取得完稅憑證;
(4)4月1日~6月30日,前往B國參加培訓,利用業余時間為當地三所中文學校授課,取得課酬折合人民幣各10000元,未扣繳稅款;出國期間將其國內自己的小汽車出租給他人使用,每月取得租金5000元;
(5)7月份,與同事杰克(外籍)合作出版了一本中外文化差異的書籍,共獲得稿酬56 000元,李某與杰克事先約定按6︰4比例分配稿酬。
(6)10月份,取得3年期國債利息收入3888元;10月30日取得于7月30日存入的三個月定期存款90 000元的利息(銀行按年利率1.71%結息);
(7)11月份,以每份218元的價格轉讓2006年的企業債券500份,發生相關稅費870元債券申購價每份200元,申購時共支付相關稅費350元;轉讓A股股票取得所得24 000元;
(8)1~12月份,與4個朋友合伙經營一個酒吧,年底酒吧將30萬元生產經營所得在合伙人中進行平均分配;
(其他相關資料:銀行定期存款自存款當日計息、到期日不計息,全年按365天計算。)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回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李某全年工資薪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某企業為李某支付技術服務報酬應代付的個人所得稅;
(3)李某從A國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
(4)李某從B國取得課酬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5)李某出租小汽車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6)李某小汽車租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7)李某稿酬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8)銀行應扣繳李某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9)李某轉讓有價證券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0)李某分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參考答案: (1)全年工資薪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9800-1600)×20%-375]×12=15180(元)
(2)應納稅所得額=[(30000-2000)×(1-20%)]÷[1-30%×(1-20%)]=29473.68(元)
應代付的個人所得稅=29473.68×30%-2000=6842.10(元)
(3)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稅=15000×(1-20%)×20%-1500=900(元)
(4)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00×3×(1-20%)×20%=4800(元)
(5)出租小汽車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5000×5%×(1+7%+3%)×3=275×3=825(元)
(6)租金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275)×(1-20%)×20%×3=2268(元)
(7)稿酬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6000×60%×(1-20%)×20%×(1-30%)=3763.2(元)
(8)累計天數=2+31+30+29=92(天)
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90000×1.71%×16÷365×20%+90000×1.71%×76÷365×5%=29.52(元)
(9)有價證券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218-200)×500-870-350]×20%=1556(元)
(10)李某分得:300000÷5=60000(元)
生產經營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60000×35%-6750=14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