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23 共1頁
合同法律制度(分則)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1.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合同中,不屬于諾成合同的是( )。
A.贈與合同
B.金融機構貸款的借款合同
C.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D.倉儲合同
正確答案:C 解題思路:金融機構貸款的借款合同是諾成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為實踐合同。
2.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在運輸合同中,對貨物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沒有約定的,計算賠償額的具體原則是( )。
A.簽訂運輸合同時簽訂地的市場價格
B.簽訂運輸合同時發貨人所在地的市場價格
C.簽訂運輸合同時承運人所在地的市場價格
D.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貨物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3.陳某將裝有2萬元現金的行李箱寄存在車站寄存處,但在寄存時未告知行李箱內有現金。陳某憑取物單取行李箱時發現該行李箱已被人取走,陳某要求寄存處賠償。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寄存處承擔賠償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按寄存物品的全部價值賠償
B.不予賠償
C.按一般物品的價值賠償
D.按寄存物品的一半價值賠償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貨物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4._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行紀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紀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該利益屬于( )。
A.委托人
B.行紀人
C.委托人、行紀人平均分配
D.第三人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行紀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紀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確定的,該利益屬于"委托人"。
5.甲與乙訂立租賃合同,將自己所有的一棟房屋租賃給乙使用。租賃期間,甲在征得乙同意后,將房屋賣給丙,并轉移了所有權。下列有關該租賃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5年)
A.租賃合同在乙和丙之間繼續有效
B.租賃合同自動解除
C.租賃合同自動解除,但是甲應當對乙承擔違約責任
D.租賃合同自動解除,但是丙應當另行與乙訂立租賃合同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二、案例分析題:要求應試人員根據案情,做出全面分析。應試人員應應仔細審閱試題及提問,按要求作答。
6.【案例3】(2004年)
2002年1月,A房地產開發公司(下稱A公司)就一商品樓開發項目與B建筑公司(下稱B公司)簽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該合同約定:由B公司作為總承包商承建該商品樓開發項目,A公司按工程進度付款;建筑工期為2年。2002年7月,A公司與C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該合同約定:A公司向C銀行借款5000萬元,借款期限1年;同時約定將在建的商品樓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A公司與C銀行共同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由于A公司資金不足,不能按期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項,該建筑工程自2003年6月起停工。A公司欠付B公司材料款800萬元、人工費400萬元;A公司依合同應承擔違約金200萬元。B公司多次催要未果。B公司為追索欠款和違約金,于2003年8月訴至法院,申請保全在建商品樓,并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要求拍賣受償。C銀行因A公司逾期未還借款也于2003年8月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對A公司的在建商品樓主張抵押權。要求:根據上述內容,回答下列問題:
(1)A公司以在建商品樓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2)請說明B公司要求以在建商品樓拍賣所得受償的法律依據的內容。
(3)在B公司與C銀行均要求對在建商品樓行使受償權利的情況下,誰的受償權利更為優先?并說明理由。
(4)B公司追索的材料款、人工費、違約金中,哪些屬于享有優先權的范圍?
正確答案:
【案例3答案】
(1)A公司以在建商品樓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有效(0.5分)。根據規定,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可以抵押(Q..5分),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有效(1分)。
(2)建設工程的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工程折價(O.5分),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0.5分),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1分)。
(3)B公司享有的受償權利更為優先(0.5分)。根據規定,建設工程承包人的建筑工程價款就該工程拍賣價款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盡管C銀行可以對商品樓行使抵押權,但B公司對該商品樓的受償權優先于C銀行的抵押權(1.5分)。
(4)B公司享有優先權的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該建筑工程應當支付的材料款、人員報酬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因發包人違約而造成的損失(3分)。(或者:A公司欠付B公司材料款800萬元、人工費400萬元,可以優先于C銀行的抵押權受償,但違約金200萬元不能優先受償)。
三、多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均有多個正確答案,每題所有答案選擇正確的得1分;不答、錯答、漏答均不得分)
7.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1000萬元,甲公司未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乙銀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2003年)
A.停止發放借款
B.提前收回借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按已確定的借款利息雙倍收取罰息
正確答案:ABC 解題思路:選項D屬于企業逾期歸還銀行貸款的措施。
8.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費的,人民法院一般應予支持
B.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3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D.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正確答案:ABD 解題思路:選項C: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9.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有( )。(2000年)
A.停止發放借款
B.提前收回借款
C.加收罰息
D.解除合同
正確答案:ABD 解題思路:選項C屬于借款人逾期償還貸款時銀行采取的措施。
10.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房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權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韻有( )。
A.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B.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其配偶的妹妹
C.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15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D.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正確答案:ACD 解題思路:選項B: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承租人不享有優先購買權。
11.下列各項中,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的是( )。
A.受贈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贈與尚未交付,其法定代理人在限期內加以追認
B.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但該贈與合同已經過公證
C.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但該財產已交付并辦妥產權轉移手續
D.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但該贈與合同具有救災性質
正確答案:ABC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逗贤ā芬幎ǎ哂匈浥c合同法定撤銷情形之一的。無論贈與財產的權利是否轉移,贈與是否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或者經過公證,贈與人均可以撤銷。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純獲利益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四、判斷題(每題1分,請判斷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每題判斷正確的,得1分;每題判斷錯誤的,倒扣1分;不答題既不得分,也不扣分??鄯肿疃嗫壑帘绢}型零分為止)
12.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拒絕訂立運輸合同。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運輸合同的規定。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拒絕訂立運輸合同。
13.試用買賣合同的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試用買賣合同的特殊規定。
14.行紀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人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如當事人對此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有關規定仍然不能確定的,該利益屬于委托人。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行紀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5.田某與張某簽訂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為8個月,利率為30%,已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6.39%。該借款合同中,有關利率的約定是符合規定的。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自然人借款中利率的約定。根據規定,自然人之間借款的,對支付利息有約定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利率的規定,即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時,超過部分無效。本題中,張某與田某約定的利率已經超過了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因此是不符合規定的。
16.張某原為A公司的計算機軟件程序設計師,2007年5月離職與他人共同投資創辦B公司,并于2008年10月開發完成一項當初在A公司初步設計的計算機軟件。根據規定,該項計算機軟件的技術成果歸A公司所有。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職務技術成果的確定。根據規定,離職后一年內繼續從事與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交付的任務有關的技術開發工作,屬于"執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即為職務技術成果。本題離職已經超過一年,因此該項計算機軟件的技術成果應該歸張某所有。
五、綜合題
17.甲方與乙方簽訂了一份加工承攬合同。合同規定,甲方委托乙方加工6臺儀表柜,制作報酬共計4000元,甲方負責提供原材料,限期5個月交貨,以備科研急用。合同簽訂后,甲方按合同約定提供了制作儀表柜所需的全部原材料。并支付了定金800元,乙方在檢驗原材料時,發現原材料質量不合格,但考慮到兩單位的關系,未提出異議,乙方生產出4臺儀表柜后,因其他任務較緊,怕無法按期完成定作任務,便自行將另外2臺儀表柜的加工制作委托給丙方承攬加工。后丙方因發生火災,全廠設備及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毀損,無法再加工儀表柜,合同到期后,乙方只向甲方交付了4臺儀表柜,其余2臺無法如期交付,甲方收貨后發現交付的4臺儀表柜均有嚴重的質量問題根本無法使用,亦無法修理或調換雙方為此發生爭議,甲方要求:
(1)乙方雙倍返還定金1600元;
(2)合同已無法繼續履行,應予解除;
(3)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并賠償包括原材料在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乙方則稱:
(1)4臺儀表柜不合格,純系甲提供原材料質量不合格造成的,應由甲方自己負責,甲方應按合同規定付報酬2000元;
(2)同意解除合同;
(3)所欠2臺儀表柜因丙方發生意外事故,原材料毀損不能再加工所致,屬不可抗力,應免除責任,此外還表示,除不要甲方支付該2臺儀表柜的報酬外,不承擔任何責任,后經查:已交4臺儀表柜質量不合格確實與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有關。
要求:根據本題所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已交貨的4臺儀表質量不合格,是哪一方的過錯?應由誰來承擔責任?為什么?
(2)對未交貨的2臺儀表柜是否應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為什么?
(3)此案應如何處理?為什么?
正確答案:
(1)已交貨的4臺儀表柜質量不合格是乙方的過錯,應由乙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規定: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本案中乙發現原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后,因怕傷害雙方的合作關系,沒有及時通知定作方更換,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作不符合要求的儀表柜,因此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對未交貨的2臺儀表柜不能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合同法》規定:承攬人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主要工作,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攬人將其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未經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本題中的轉讓行為對甲方不發生法律效力,其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雖然丙方發生了火災這種意外事件,但丙方可以免除對乙方的責任。然而,乙方對甲方應負責任不能免除。因為該意外事件并沒有發生在甲方和乙方的合同關系之中,因此,乙方對未交貨的2臺儀表柜應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法》規定: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維修、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按照這一規定,乙已交的4臺儀表柜質量不合格,應負責修理或調換,經過修理或調換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因逾期交付或拒付造成的損失,乙方都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由于乙方因原材料的原因已無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也無法修理和調換,此加工承攬合同應視為客觀上完全沒有履行。因此,此案可作如下處理:第一,乙方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1600元,如果選擇支付違約金的話,不能再適用定金罰則;第二,乙方承擔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甲方提供的全部原材料的價款及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第三,解除雙方的加工承攬合同。
18.2008年1月,A房地產開發公司(下稱A公司)就一商品樓開發項目與B建筑公司(下稱B公司)簽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該合同約定:由B公司作為總承包商承建該商品樓開發項目,A公司按工程進度付款;建筑工期為2年。2008年7月,A公司與C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該合同約定:A公司向C銀行借款5000萬元,借款期限1年;同時約定將在建的商品樓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A公司與C銀行共同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由于A公司資金不足,不能按期向B公司支付工程款項,該建筑工程自2009年6月起停工。A公司欠付B公司材料款800萬元、人工費400萬元;A公司依合同應承擔違約金200萬元。B公司多次催要未果。
B公司為追索欠款和違約金,于2009年8月訴至法院,申請保全在建商品樓,并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要求拍賣受償。C銀行因A公司逾期未還借款也于2009年8月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對A公司的在建商品樓主張抵押權。
要求:根據上述事實及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A公司以在建商品樓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2)請說明B公司要求以在建商品樓拍賣所得受償的法律依據的內容。
(3)在B公司與C銀行均要求對在建商品樓行使受償權利的情況下,誰的受償權利更為優先?并說明理由。
(4)B公司追索的材料款、人工費、違約金中,哪些屬于享有優先權的范圍?
正確答案:
(1)A公司以在建商品樓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有效。根據規定,以依法獲準尚未建造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有效。本題A公司以在建商品樓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且辦理了抵押物登記手續,所以該抵押擔保有效。
(2)根據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3)B公司享有的受償權利優先。根據規定,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拍賣的價款中優先受償,該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本題C銀行可以對商品樓行使抵押權,但是B公司對該商品樓的受償權優先于C銀行享有的抵押權。
(4)B公司追索的材料款800萬元、人工費400萬元享有優先權。根據規定,享有優先受償權的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19.2008年3月5日,A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與B銀行簽訂借款合同。該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總額為2億元;借款期限為2年6個月;借款利率為年利率5.8%,2年6個月應付利息在發放借款之日預先一次從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滿時一次全額歸還所借款項;借款用途為用于S房地產項目(以下簡稱S項目)開發建設;A公司應當按季向B銀行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和借款資金使用情況;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按借款總額支付1%的違約金。
在A公司與B銀行簽訂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時,B銀行與A公司簽訂了抵押合同。B銀行與A公司簽訂的抵押合同約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項目作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時償還借款或不能承擔違約責任,B銀行有權用抵押的S項目變現受償。
B銀行依照約定于2008年3月6日向A公司發放借款,并從發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2年6個月的借款利息。2009年4月5日,B銀行從
A公司提供的相關財務會計資料中發現A公司將借款資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糾正,A公司以借款資金應當由自己自行支配為由未予糾正。同年5月,B銀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償還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為由拒絕償還借款。同年8月,B銀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前償還借款,將用于抵押的S項目變現受償。
經查:A公司實際投入S項目的資金為3800萬元,挪用資金15000萬元;S項目經評估后的可變現價值為3500萬元;S項目建設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準手續,但在抵押時未辦理抵押登記。要求:根據上述事實及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借款合同約定借款利息預先從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如何處理?
(2)根據上述提示內容,A公司應當如何向B銀行支付利息?
(3)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說明B銀行與A公司設定抵押權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4)B銀行可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
(1)借款合同約定借款利息預先從借款本金中扣除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從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B銀行預先從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做法不符合有關規定,A公司可以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
(2)A公司應當按實際借款數額1.71億元(2-2B5.8%B2.5=1.71億元),按年向B銀行支付利息。
(3)B銀行與A公司設定的抵押權無效。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設定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本題中,作為抵押物的S項目建設雖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準手續,但在抵押時未辦理抵押登記,因此并未設立。
(4)B銀行可以要求解除借款合同?!逗贤ā芬幎?,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