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5-24 共1頁
經濟法考前沖刺(六)
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1.同一表決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需要滿足的條件是( )。
A.出席會議的同一組債權人半數以上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過半數
B.出席會議的同一組債權人半數以上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2/3以上
C.出席會議的同一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過半數
D.出席會議的同一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2/3以上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重整計劃草案的通過。出席會議的同一組債權人過半數同意重整計劃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占該組債權總額的2/3以上的,即為該組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2.某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億元。根據規定,該證券公司可以經營的業務是( )。
A.證券投資咨詢;證券經紀;證券交易有關的財務顧問業務
B.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咨詢;與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交易
C.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證券投資咨詢
D.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證券公司注冊資本的規定。選項BCD中所述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如果第三人不發生履行義務致使委托人受到損害的,由( )。
A.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B.第三人和行紀人向委托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C.由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行紀人承擔
D.行紀人向委托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行紀合同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行紀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因此,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因此,第三人不履行合同義務使委托人受到損害的,除行紀人與委托人另有約定的外,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中,構成票據質押的是( )。
A.出質人在匯票上記載了"質押"字樣而未在匯票上簽章的
B.出質人在匯票粘單上記載了"質押"字樣而未在粘單上簽章的
C.出質人在匯票上記載了"質押''字樣而未在匯票上簽章,但是另行簽訂了票據質押合同的,在合同中簽章的
D.出質人在匯票上記載了"為設質"字樣并在匯票上簽章的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票據質押的格式。選項A由于未在匯票上簽章,因而不構成匯票的質押。如果在票據上記載質押文句表明了質押意思的,如"為擔保"、"為設質"等,也應視為其有效。
5.注冊會計師甲、乙、丙三人投資設立A會計師事務所,該會計師事務所的形式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后甲在對B上市公司的年度會計報告進行審計過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賄賂出具了虛假的審計報告,經人民法院判決,企業承擔賠償責任。對該債務責任的承擔,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其他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全體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D.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責任承擔。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債務以及合伙企業的其他債務,該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二、多項選擇題(每題1分,每題均有多個正確答案,每題所有答案選擇正確的得1分;不答、錯答、漏答均不得分)
6.下列對于債權人取得的附生效條件的債權,說法正確的是( )。
A.管理人不得將破產企業的財產對其進行分配
B.管理人應該依法提存對其的分配額
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條件未成就的,應當分配給其他債權人
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條件成就的,應當將相應財產交付給債權人
正確答案:BC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附生效條件的債權的處理。根據規定,對于附生效條件或者解除條件的債權,管理人應當將其分配額提存。管理人依照前款規定提存的分配額,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條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條件成就的,應當分配給其他債權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條件成就或者解除條件未成就的,應當交付給債權人。
7.下列選項中,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是( )。
A.債務人惡意減少財產
B.債務人的經營狀況和財產狀況繼續惡化,缺乏挽救的可能
C.債務人有欺詐的行為
D.由于債務人的行為致使管理人無法執行職務
正確答案:ABC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重整程序的終止。《企業破產法》規定,在重整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管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
(1)債務人的經營狀況和財產狀況繼續惡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2)債務人有欺詐、惡意減少債務人財產或者其他顯著不利于債權人的行為;
(3)由于債務人的行為致使管理人無法執行職務。
8.A公司因更新流水線向數家辦公設備供應商發函,內稱"我公司急需設備30臺,如貴公司有貸,請速告之。"B公司接函后于次日將30臺某型號的設備送至A公司,而A公司此時已決定購買另一型號的設備,拒絕接受B公司送來的設備,雙方因此發生糾紛。關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A公司的發函屬于要約邀請
B.A公司的發函屬于要約
C.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設備的行為構成違約
D.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設備的行為不構成違約
正確答案:A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A公司的發函內容不具體確定,屬于要約邀請,合同并未成立,因此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設備的行為不構成違約。
9.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下列選項中,屬于經常項目外匯支出的有( )。
A.境內機構支付境外的股息
B.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的工資匯出
C.外商投資企業依法清算后的資金匯出
D.外商投資企業利潤、紅利的匯出
正確答案:AB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經常項目外匯支出范圍。選項C屬于資本項目的外匯支出。
10.下列選項中,屬于有限合伙人當然退伙的有( )。
A.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
B.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C.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D.該有限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正確答案:AC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退伙的情形。有限合伙人出現下列之一情形時當然退伙: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三、判斷題(每題1分,請判斷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每題判斷正確的,得1分;每題判斷錯誤的,倒扣1分;不答題既不得分,也不扣分??鄯肿疃嗫壑帘绢}型零分為止)
11.境內某公司向境外某金融機構借款500萬美元,該項借款屬于資本項目的外匯收入。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資本項目外匯收入。各類境外外匯貸款屬于資本項目。
12.行紀人在行紀中未經委托人的同意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的,該行為因超越委托人的授權而認定無效,其后果由行紀人承擔。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行紀合同的權利義務。行紀人在行紀中低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未經委托人的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該買賣對委托人發生效力。
13.甲、乙、丙于2004年2月分別出資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設立一家有限責任公司,2005年4月丙將其部分股權依法轉讓給丁。2006年3月查實甲在出資時將僅值20萬元的機器設備虛報為50萬元。根據規定,除甲應補交其差額外,乙、丙和丁均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股東出資的規定。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本題丁并非公司設立時的股東,因此,丁是不需要為此承擔責任的,應由乙和丙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14.所謂空頭支票,是指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出票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空頭支票的概念??疹^支票,是指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
15.注冊商標持有人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由轉讓人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注冊商標的轉讓。根據規定,注冊商標持有人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應"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四、綜合題
16.A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建造開發銷售商品房,2005年10月該公司在當地有關媒體刊登售樓廣告。內稱:該樓盤為綠色生態住宅,小區環境優美典雅,綠化率為48%,并建有高檔會所;為此,該樓盤的房價確定為每平方米8500元(均價)。某公司職員李某看到該售樓廣告后,認為該樓盤的小區環境正合其購房意愿,遂于2005年12月5日與A公司簽訂了總房款為100萬元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A公司應于2006年6月10日前交房,違約金為合同總房價的5%。2005年12月10日李某按合同約定支付了全額房款。2006年6月8日A公司按期交房,李某發現A公司為降低建房成本,大大減少了小區的綠化,其綠化率僅為25%,且售樓廣告中所稱的高檔會所也不見蹤影。于是,李某向A公司提出異議進行交涉,認為A公司缺乏誠信,所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小區環境與其售樓廣告宣傳的內容大相徑底一要求A公司承擔違約責任。A公司認為售樓廣告宣傳的內容是其開發初期的設想,后因房地產市場火爆,本公司有權改變原有的小區規劃;且其售樓廣告宣傳中所稱的有關小區綠化率和高檔會所的內容并未載人與其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之中。因此,該售樓廣告內容應視為要約邀請,僅供購房者參考。李某對A公司的解釋十分不滿,遂向B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A公司因改變小區環境規劃的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有關小區綠化率和建有高檔會所的內容僅在A公司的售樓廣告中刊登,并未載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但人民法院認定A公司的行為已構成違約,因該案李某遭到的經濟損失為53000元。在該案審理過程中,為A公司建造該商品房的承包人C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C公司")以A公司未按照與其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支付工程價款,并經多次催告未果為由,向B區人民法院申請將該商品房拍賣,其拍賣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其建設工程的價款。
要求:根據以上所述事實及相關法律的規定,回答下列的問題;
(1)A公司的售樓廣告中有關小區綠化率和高檔會所的說明應視為要約還是要約邀請?并說明理由。
(2)由于雙方未將售樓廣告中有關小區綠化率和高檔會所的說明載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A公司的行為是否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說明理由。
(3)如果李某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其損失為由請求人民法院增加,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其請求?并說明理由。
(4)C公司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商品房拍賣,并將其拍賣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建設工程價款的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為什么?
正確答案:
(1)A公司的售樓廣告中有關小區綠化率和高檔會所的說明應視為要約。根據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本題A公司的售樓廣告中有關小區綠化率和高檔會所的說明,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因此,應當視為要約。
(2)盡管雙方未將售樓廣告中有關小區綠化率和高檔會所的說明載入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A公司的行為也應承擔違約責任。根據規定,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如果李某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其損失為由請求人民法院增加,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根據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本題中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50000元,李某遭到的經濟損失為53000元,因此對李某以約定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其損失為由請求人民法院增加,人民法院會支持其請求。
(4)C公司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商品房拍賣,并將其拍賣所得價款優先清償建設工程價款的請求,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根據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經承包人催告發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并優先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但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項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本題買受人李某已按合同約定支付了全額房款,C公司就該項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李某。
17.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個發起人于2000年發起設立,后經核準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并于2004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總額為20000萬元。
2006年5月發生如下事項:
(1)5月8日召開的公司董事會通過如下決議:
①根據公司產品市場營銷業務發展的需要,決定增設市場開發部,并根據總經理A的提名聘任B為市場開發部經理;
②根據總經理A的提名,解聘財務負責人C的職務,聘任監事D兼任財務負責人;
③決定發行公司債券,責成總經理A準備相關文件資料報送有關部門核準。
(2)5月20日召開的股東大會通過如下決議:
①2005年稅后利潤為5000萬元,公司已累計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8000萬元(以前年度均為盈利),公司決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②以累積投票制的方式選舉股東代表甲、丁和職工代表E為新一屆的監事會成員。
③動用稅后利潤3000萬元和計入資本公積金的發行股票溢價收入1000萬元,收購本公司股份1200萬股,并擬于1年后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要求: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分析說明該公司上述事項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正確答案:
(1)公司董事會通過增設市場開發部的決議符合法律規定,聘任B為市場開發部經理是不符合規定的。根據規定,決定公司內部機構設置,屬于董事會的職權;對于市場開發部、銷售部門等部門經理,是屬于一般的管理人員,也就是除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以外的管理人員,直接由總經理聘任或者解聘。
(2)董事會聘任監事D為財務負責人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董事會應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財務負責人,但董事、經理、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監事。因此,董事會聘任監事D為財務負責人違反了規定。
(3)董事會決議發行公司債券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由董事會提出方案,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本題由該公司董事會作出發行公司債券的決議是不符合規定的。
(4)公司決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的比例為稅后利潤的10%,但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時,可不再提取。本題該公司已累計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8000萬元,為公司注冊資本的40%,仍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
(5)選舉產生新一屆監事會不符合規定。公司非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應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其選舉方式可以采用累積投票制,但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應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6)首先,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數額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公司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Z。本題該公司收購用于獎勵本公司職工的股份為其已發行股份總額的6%,是不符合規定的。其次,用于收購的資金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的稅后利潤中支出。該公司動用資本公積金收購股份也是不符合規定的。最后,收購股份獎勵職工的時間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用于獎勵職工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該公司擬于1年后轉讓給職工不符合規定。
18.甲公司是一家從事化工涂料的大型公司,2003年12月依照商標法的規定向當地工商部門申請"保山"牌商標("保山"是當地一座山的名稱),工商局于2004年5月核準注冊該商標,并于2005年6月被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認定為馳名商標,該公司于2005年7月擴大經營范圍,開始生產卷簾門窗、塑鋼門窗,便在生產的門窗上也使用了"保山"牌注冊商標。經查,化工涂料和門窗屬于商品分類表中不同類別的商品。乙公司也是一家化工企業,早在2002年就使用了"保山"牌商標,但未申請注冊。甲公司申請商標注冊后,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該商標,否則構成侵權。乙公司遂向當地工商局提出申請,請求撤銷甲公司的"保山"牌商標,理由是"保山"是云南省州的州名,按照《商標法》的規定不得作為注冊商標使用;并且乙公司早在甲公司申請注冊以前就已經使用"保山"牌商標,因此不構成侵權。
2005年9月,丙化工廠將"保山"牌商標用于其生產的化工產品上,甲公司對此提出異議。
2005年12月,甲公司欲將自己的注冊商標轉讓給丁公司,在丁公司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的基礎上,雙方簽訂了轉讓協議并由甲公司向商標局申請。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結合相關法律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能否將"保山牌"注冊商標用于門窗生產上?為什么?
(2)乙公司申請撤銷甲公司"保山牌"注冊商標的主張能否成立?乙公司是否構成侵權?
(3)丙公司是否構成侵權?為什么?
(4)甲公司與丁公司的轉讓注冊商標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轉讓順利進行,丁公司何時享有商標專用權?
正確答案:
(1)甲公司不能將"保山"牌注冊商標用于門窗生產上。根據《商標法》的規定,注冊商標需要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的,應當按商品分類表提出申請。
(2)乙公司申請撤銷甲公司"保山"牌注冊商標的主張不能成立。根據《商標法》的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在2004年5月之前,乙公司使用"保山"牌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在2004年5月之后,乙公司使用"保山"牌商標構成商標侵權。
(3)丙公司構成侵權。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4)甲公司與丁公司轉讓注冊商標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丁公司應該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根據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經商標局核準后,發給受讓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